【鲶鱼充石斑】屯门食肆焗芝士石斑饭 被验出是鲶鱼 海关拘东主

撰文: 余睿菁 彭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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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9日)海关拘捕一名食肆60岁男东主及一名55岁女经理,他们涉嫌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食物,两人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被捕。海关早前接获举报后,前往一间位于屯门的食肆试购焗芝士石斑饭。政府化验所检测证实该款食物中的鱼块为鲶鱼,与所宣称的不符。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有食家指,一般食肆都是采用普通鱼柳。(余睿菁摄)

山竹牛肉混猪肉 鲍片用螺片代替

食家刘晋表示,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于业界常见,虽然近年有了商品说明条例后,业界警觉醒已有提高,但问题仍存在。而普遍餐厅的石斑饭都未必是石斑块,因餐厅无法负担超过价钱超过100元一斤的石斑,都会采用价钱较便宜的雪藏鱼柳,如鲶鱼、龙脷柳、鳕鱼等。除了石斑饭内没有石斑,刘晋指,有时餐厅为了成本问题,山竹牛肉会含有猪肉成分、鲍片用螺片代替等。刘晋认为,是业界缺乏意识,为了成本而不自律,他认为海关的检控可提高业界的警觉醒,正视问题。同时,业界亦要认真向食材供应商了解食材品种、来源,以免被误导。

香港海鲜业联合总会主席李彩华则指,石斑与鲶鱼除了价格上的不同外,雪藏鱼块已经处理好了,业界会方便使用,他认为有了商品说明条例后,业界应该将食物改名字,如实描述,如“芝士石斑饭”改为“芝士鱼柳饭”等,以免被海关检控。

超市雪藏的鲶鱼柳已处理好。(黄伟民摄)

湾仔一间茶餐厅有出售吉列石斑饭,负责人颜先生指,食物供应商称是石斑,便相信对方。问及会否担心被误导,负责人都称担心因此而误堕法网。另一间茶餐厅的职员则指,茶餐厅难以负担过千元一条的石斑,“茶餐厅几十蚊一个饭,你谂下会畀啲咩鱼你食。”职员指,一般30、40元一个饭,都是用普通鱼柳饭。

香港01记者于湾仔一间茶餐厅外见到招牌写有“芝士焗石斑饭”,而餐厅内的餐牌则写“芝士焗鱼柳饭”,记者查询职员,职员称,有了《商品说明条例》后便将餐牌内的名字改了,以免触犯法例,“焗住要改,已经改晒名。”职员表示以前会叫石斑饭,是因为用一种叫“青衣”的鱼,与石斑类近,因此当时便叫石斑饭。

事实上,过去亦有食肆因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食物而被海关票控。去年12月尾,富临渔港的“粟米石斑饭”被怀疑“鲶鱼”当“石斑”,而被海关控告经营者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去年5月初,新葵兴广场的茗苑宴会厅出售一款注明附有鲍鱼的炒饭,惟检测后证实并无鲍鱼,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