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楼科大生】科大生离世 人权组织促展开独立及全面调查
22岁科大生周梓乐在11月4日将军澳冲突期间,于尚德停车场高处堕下,导致脑出血、盘骨碎裂,留医伊利沙伯医院5日后不治。国际特赦组织及民权观察促请政府就此事,进行独立及全面的调查,并呼吁死因裁判法庭尽快就事件展开研讯。
国际特赦组织:要进行全面透彻调查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总干事谭万基指,政府要就周梓乐堕楼一事进行全面透彻调查,包括警方涉阻碍救护车到场的指控。他引述传媒报导称当天警方发放多枚催泪弹,周同学疑因避开催泪弹而堕楼,“如指控属实,事件再次突显警方无差别发射催泪弹的危险,以及警方执法要克制的重要性”。续指,香港政府未曾试图缓解对立情绪,反而引用《紧急法》,禁止市民在公众活动中蒙面,试图震慑阻吓示威者,另外警方执法时的报复心态亦日益严重。
谭称,现行调查机制叫人难以信服。因此,国际特赦组织敦促香港政府就周梓乐身亡一事,以及警方使用过份武力的情况,进行独立、公正的调查,向涉事者提出起诉,以彰显公义及为受害人士提供赔偿。
民权观察:尽快展开死因研讯
民权观察对周同学离世事件感到难过,并向其家人致以慰问。民权观察指,鉴于当时示威者与警方两方曾发生冲突,警察并曾于停车场范围及附近采取行动及向停车场发射催泪弹,因此民权观察要求政府当局就事件进行独立及全面的调查,并呼吁死因裁判法庭尽快就事件展开研讯。
根据《死因裁判官条例》,因意外或受伤导致的死亡、在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死亡,属须向死因裁判官呈报的个案。死因裁判官可就因意外或暴力而死亡,或在可疑情况下死亡的个案进行研讯。民权观察认为死因裁判官有责任就警方行动期间出现的死亡个案进行研讯,以寻找事件真相,包括警方的行动有否出错、是否符合法律及当中是否有可改善、避免惨剧再次发生的方法。
警方需遵从武力使用原则 以免造成伤亡
民权观察促请警方严格遵从武力使用原则及武器制造商的使用指引,向密闭或半密闭空间发射催泪弹的做法必须被禁止。同时,警方在行动及使用武力时必须顾及现场环境和公众安全,否则会把一般市民及目标人物置于不必要的危险,亦容易造成意外和严重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