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路障】发通知书惹争议 警方﹕可保障事主、及早考虑其抗辩
粉岭公路今年2月发生警方追截怀疑违法私家车时,截停3部私家车将市民当作“人肉路障”,导致多车相撞两死多人伤案件,警方事后更向受伤司机发出“拟检控通知书”,三名司机控诉依足警方指引却随时被控告。警方今(15日)晚上再度回应事件,指出发出通知书并不表示警方一定会起诉有关人士,而发出通知书的另一目的是保障事主,让他们对有关意外仍记忆犹新时,为日后有机会被检控,而及早考虑其抗辩及记录事件的过程。据悉,警方已与两名司机跟进索偿。
警方就发出“拟控告通知书”予在粉岭公路中被当“人肉路障”的市民一事,今日晚上再度作出回应。警方表示,警方在调查某些严重交通意外(包括危险驾驶引致死亡、危险驾驶引致身体受严重伤害、危险驾驶、不小心驾驶及超速驾驶)初期,需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要求,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向所有涉案人士发出“拟检控通知书”(通知书),以让他们知悉警方正就有关的交通意外进行调查。
警方﹕通知书目的是保障事主
警方指出,发出通知书并不表示警方一定会起诉有关人士,通知书中亦就此清楚列明,以提醒有关事主。发出通知书的另一目的是保障事主,让他们对有关意外仍记忆犹新时,为日后有机会被检控而及早考虑其抗辩及记录事件的过程。
警方亦向一名警员发通知书
就该宗案件,警方已向所有涉案司机包括一名警务人员发出通知书,人员亦有亲身向他们解释发出通知书的法例要求及有关目的。
警方已与两司机跟进赔偿
警方又指,一直主动与该宗案件的事主或其代表律师保持联络,亦有积极跟进事主的要求,已向有关部门提交部分事主的申索文件,并一直有通知他们有关申索的进度。据了解,警方已与其中两位司机跟进赔偿安排,并已进入填写索偿文件阶段。
就该宗交通意外调查,警方按法例规定处理,并正积极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死因裁判官条例》 (第 504 章 ),警方要为须呈报的死亡个案 (包括交通意外死亡个案)进行调查,然后向死因裁判官提交死亡调查报告。死因裁判官研究报告后,会决定应否开庭研讯。死因裁判官展开研讯时,相关的案情及证据都会在研讯期间披露,在现阶段不适宜公开讨论该案件的细节。
警方全面检视追截车辆指引
警方对追截车辆设有指引,警务人员会视乎实际情况,评估目标车辆继续在道路上行驶所带来的风险,考虑采取适当执法行动。警务人员在作出评估时会以市民及执法人员的安全为首要考虑。
同时,警方已成立一个覆检委员会,对现时有关截停车辆、路障设置及追截车辆等指引作出全面检视,相关工作现正进行中。由于指引涉及行动细节,故并不适宜公开。覆检期间,警方会根据委员会的意见,适时更新相关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