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男收长者$6万“保释金” 认洗黑钱罪 被加刑囚29个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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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73岁妇人去年7月收到陌生人来电,指其家人涉及刑事案需缴交10万元保释金,妇人不虞有诈交出6万元,事后发现被骗及报警。岂料骗徒食髓知味再次致电,约妇人交收保释金,警方拘捕一名收款男子,控告他企图洗黑钱罪。男子今日(5日)承认一宗企图洗黑钱罪,因控方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阻吓力,男子最终被判监两年五个月。

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主管郭文炜高级督察交代案情及判刑结果。

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主管郭文炜高级督察表示,案件发生于2023年7月4日。不法份子利用长者对家人的关心,致电一名73岁老妇,讹称其家人因刑事案件被警方拘捕,要求受害人缴付10万元保释金。受害人信以为真,情急之下取出家中及银行的现金,并按照骗徒指示到寓所附近将6万港元交予一名不知名男子。受害人随后联络家人确认他并无被捕,始知受骗,于是报案。报案后,受害人再次收到不法分子来电,要求受害人再交出12万元保释金。受害人马上通知警方,警方于2023年7月10日安排拘捕行动,成功拘捕一名姓周收款男子。警方经征询律政司意见后,以“企图洗黑钱”罪起诉被捕人。

男被告(29岁)报称任职厨房工人,他今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条“企图洗黑钱”罪,被判罪名成立,并于同日判刑。针对近年涉及“诈骗”及“洗黑钱”案有上升趋势,控方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加阻吓力。经审视后,法庭批准加重刑期三分之一,男被告最终被判监两年五个月。

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主管郭文炜高级督察交代案情及判刑结果。

警方呼吁市民如收到陌生人来电,如对方自称是亲友并利用不同借口索取金钱,应保持警觉及立即向屋企人核实。若电话内容涉及保释金,市民应致电警署核实。警方重申执法部门不会主动要求市民缴交保证金或保释金,更不会要求市民到公众地方交钱。由于长者未必能够时刻留意到最新防骗趋势及了解新兴诈骗手法,家人应多加留意及关心家中长者,并分享有关诈骗的最新资讯,加强防骗意识。

市民如怀疑遇到骗案,可以打防骗易热线18222查询或致电999报案。 警方呼吁市民切勿因一时贪念或有“揾快钱”心态去帮助骗徒收取赃款。今次案例已向社会发出清晰警告,帮助骗徒收款的行为有机会招致严重法律后果,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再次呼吁大家切勿租、借或卖户口予他人。即使户口持有人没有实际操控到户口,同样有机会触犯“洗黑钱”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是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