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办放蛇打击非法吸水烟 捣尖沙咀“楼上吧”9人收告票

撰文: 曹德熙 梁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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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控烟办今晚(19日)展开行动,打击在禁烟区非法吸用水烟,派出探员乔装顾客,在尖沙咀漆咸道南一间“楼上吧”视察,揭发有职员向顾客提供水烟服务。

人员趁时机成熟时表露身份,向6名非法吸食水烟的顾客发出告票,同时发出3张协助或教唆他人在处所的禁烟区内吸食水烟的告票。行动中,人员检走3部水烟机。

行动中,人员检获3部水烟机。(梁伟权摄)

据了解,控烟酒办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并会考虑向涉嫌违反《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条例》)和《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协助及教唆吸烟罪行的酒吧或食肆经营者作出检控。

控烟办人员作出票控。(梁伟权摄)

《条例》禁止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内区域)作出吸烟行为。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作出吸烟行为即属违法,可被处定额罚款1,500元。另外,如有出售任何烟草产品(包括水烟),不论是在酒吧或其他处所,须遵守《条例》对销售和推广烟草产品的限制。《条例》亦授权法定禁烟区的管理人可要求违例吸烟者停止有关的吸烟行为;如违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协助。

控烟办共发出9张告票,6张涉及在现场非法吸食水烟,另外3张协助或教唆他人在处所的禁烟区内吸食水烟的告票。(梁伟权摄)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任何人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属就同一罪行有罪。卫生署发言人呼吁酒吧/食肆负责人和场所管理人切勿协助任何人触犯禁烟规定,或在禁烟区内向顾客提供水烟器具和烟草以作吸用。

现场为尖沙咀漆咸道南一间“楼上吧”。(梁伟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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