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办偕警放蛇捣尖沙咀旺角“楼上吧” 9名顾客涉吸水烟收告票

撰文: 罗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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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办联同警方今晚(13日)采取执法行动打击在禁烟区非法吸用水烟活动,派出探员乔装顾客,在两间分别位于旺角及尖沙咀的“楼上吧”视察,揭发有职员向顾客提供水烟服务。人员趁时机成熟时表露身份,向9名非法吸食水烟的顾客发出告票,并检走水烟机等大批证物。消息指,人员在旺角执法期间,敲门多时才能进入店内,最终向客人发出罚款告票,涉嫌在禁烟区内吸食水烟。据了解,同店于今年5月,亦曾被揭发向顾客提供水烟服务。

人员在旺角一间“楼上吧”,向4名顾客发出定额罚款告票。(罗日升摄)

控烟酒办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并会考虑向涉嫌违反《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条例》)和《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协助及教唆吸烟罪行的酒吧或食肆经营者作出检控。

《条例》禁止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内区域)作出吸烟行为。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作出吸烟行为即属违法,可被处定额罚款1,500元。另外,如有出售任何烟草产品(包括水烟),不论是在酒吧或其他处所,须遵守《条例》对销售和推广烟草产品的限制。《条例》亦授权法定禁烟区的管理人可要求违例吸烟者停止有关的吸烟行为;如违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协助。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任何人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属就同一罪行有罪。卫生署发言人呼吁酒吧/食肆负责人和场所管理人切勿协助任何人触犯禁烟规定,或在禁烟区内向顾客提供水烟器具和烟草以作吸用。

▼ 控烟办偕警旺角酒吧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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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烟办偕尖沙咀酒吧执法 ▼

人员分别在两间位于旺角及尖沙咀的“楼上吧”,向多名顾客发出定额罚款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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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发言人强调,控烟酒办会就每一宗违例吸烟投诉作出跟进及调查,并会到有关场所巡查及执法。控烟酒办亦会不时与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及执法行动(包括便装行动),以提升执法成效。署方会继续密切监察及持续严厉执法,以打击非法吸食水烟活动。在过去12个月,控烟酒办共采取25次针对在禁烟区非法吸用水烟的“放蛇”行动,并向违例吸烟者发出77张定额罚款通知书,以及向违反其他相关罪行的店员及酒吧/食肆负责人发出74张传票。

发言人表示,水烟是吸烟产品,其所用的助燃物(如煤炭)在燃烧时会产生高浓度一氧化碳。由于吸食水烟时,使用者会吸得更深及时间更长,所摄入的有毒化合物份量一般比吸用卷烟时多。通常吸食一小时水烟的烟雾吸入量,可达一根传统卷烟的100至200倍。同时,共用水烟器具会增加水烟使用者感染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