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翠台维修风波︱管委会注册未批 惹官非兼无钱用 恐停电无䢂用

撰文: 罗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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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湾乐翠台亿元大维修风波,业主们虽投票撤换管委会及中止大维修合约,但新任管委会上任后,前法团主席瞿伟忠随即入禀土地审裁处,质疑特别业主大会的合法性。新管委会疑因此未能成功注册,导致认受性存疑,管理公司不太愿意合作,又无法更新银行帐户签署及动用资金缴付屋苑开支,屋苑欠款约300万元,恐面临随时停电及“无保险”等危机,届时升降机等公共设施或要停用。此外,工程顾问及工程承建商等拒绝提供工程合约及保险单等资料,令处理大维修后续事宜陷入胶著。新任管委会今日(3日)发通告向业主解释屋苑情况,副主席黄志佳坦言现时“内忧外患”,情况严峻,故希望民政事务署及土地注册处提供协助。

东区民政事务处回复《香港01》指,已主动向管理公司表示,受聘于法团的管理公司应协助新管委会管理屋苑。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亦于3月15日致函该管理公司,要求管理公司遵守《操守守则》行事及为新管委会提供适切的协助。另外,民政处与管委会沟通后,已就电费一事与港灯沟通,说明了乐翠台目前的情况,港灯同意酌情处理乐翠台公用部分的电力费用,让法团在完成户口相关手续后才支付相应费用。民政处会继续关注乐翠台的事宜及提供适当协助。

乐翠台新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料图片/陈永武摄)

新任管委会注册未批 银行户口遭冻结无钱用

乐翠台新任管委会今日(3日)发通告指,自乐翠台“周年业主大会”及“特别业主大会”完结后,新任管委会于3月13日随即到土地注册处登记,惟至今仍未收到当局回复注册进度,导致他们未能更新银行帐户签署。此外,由于前任管委会因大维修争议令法团户口自今年1月1日起冻结至今,因此屋苑已有3个月无法缴付一切开支,包括水电、公共地方保险、清洁及管理等。

屋苑拖久3个月款项 恐停电、无䢂用、停保险

黄志佳表示,他们早前收到电力公司的警告信,指屋苑若未能于3月26日前缴交电费,将暂停电力供应。管委会已联络各部门处理,现时屋苑仍有电供应。不过电力公司没有就此提供正面回应,也没有表明供电限期,令黄志佳担心屋苑恐面对随时断电的危机。

黄志佳又提到本周一(1日)是屋苑保险缴费期限,管委会同样写信予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希望可延长缴费期限,至今仍等待回复。黄说,考虑到安全及法律问题,管委会有机会因而暂停升降机及所有公共设施,不得不令屋苑变成“三无”大厦。

由于无法缴交维修及通渠等费用,居民正受卫生问题困扰,包括屎渠淤塞导致屎水淹浸停车场及影响住户单位等,种种问题令居民鼓噪,过千名居民在群组中争执,要求管委会尽快解决。

3月12日当选的新任管委会副主席黄志佳(左一)。(资料图片)

管理公司指屋苑拖欠263万元开支仍未支付

通告中引述屋苑管理公司的说法,指今年1月1日起,屋苑有约263万元开支仍未支付。而管理公司只会为公司提供的服务垫支,其他一概不理。黄志佳质疑,管理公司态度敷衍,只是“口头话会垫支”,但却多翻推搪,没有实质行动,而管理公司亦未能提供263万元的支出细项,亦没有就屋苑事宜提供协助,令管委会深感困扰。

前法团主席入禀质疑特别业主大会合法性

黄志佳指,早前在民政署协助下,土地注册处原本向他们表示只需2至3天便能完成注册,惟前法团主席瞿伟忠已入禀土地审裁处,指3月12日的特别业主大会为非法进行,并不成立。由于管委会面临官非,黄相信因此导致管委会未能完成注册,故处理屋苑问题遇到不少掣肘。

3月12日,乐翠台举行“周年业主大会”及“特别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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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前任法团主席与委员拉队离场

管委会未正式注册 各方拒绝提供大维修合约等资料

至于大维修的问题,黄坦言即使管委会要求法团律师、工程顾问、工程承建商提供资料及文件,包括合约及工程保险单等,惟他们均以管委会未正式注册为由拒绝,令管委会在处理大维修后续问题困难重重。即使居民要求拆去大厦外墙发霉的竹棚,管委会亦因未能翻查保险及赔偿文件而无能为力。

柴湾乐翠台爆出大维修风波,去年9月已有工人到屋苑搭棚。(资料图片/黄伟民摄)

黄补充,2021年屋苑第三座因没有无障碍通道设计而接获平机会投诉,该项目同于3月12日的大会中与大维修工程一同被否决。管委会其后收到平机会信件,指有人借此向平机会控告管委会。管委会只能自行草拟信件予平机会解释现况。

面对官司、管理公司不合作、管委会未能正式注册、否决大维修后衍生问题,以及居民投诉等,管委会坦言现时有心无力。由于前法团主席的官司可能到7月后才正式开审,黄志佳担心屋苑不可能支撑到7月,冀盼土地注册处尽快完成注册,让他们解决屋苑事项。

东区民政事务处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民政处一直关注乐翠台新旧管委会交接事宜,并提供多方面协助,在3月12日业主大会上派员观察整个会议过程及提供所需资讯,在选出新一任管委会委员后,立即提醒新管委会土地注册处处理申请更改注册事项,新管委会翌日提交申请后,土地注册处正在处理更改注册事宜。

民政处称,据了解,乐翠台现任管理公司未有积极配合新管委会处理日常管理事宜,处方主动向管理公司表示管委会已于3月12日的业主大会上重选,受聘于法团的管理公司应协助新管委会管理屋苑。同时,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亦于3月15日致函该管理公司,要求管理公司遵守《操守守则》行事及为新管委会提供适切的协助。

民政处:港灯同意酌情处理 准法团完成银行户口手续后付电费

该处指出,当选的管委会正处理银行户口、公共电力费用、第三者风险保险续保等事宜,民政处经与他们沟通后,已就电费一事与港灯沟通,说明乐翠台目前的情况,港灯同意酌情处理乐翠台公用部分的电力费用,让法团在完成户口相关手续后才支付相应费用。至于法团的第三者风险保险续保事宜,据了解,新管委会已就续保事宜联络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已同意将续保日期延期至4月中。新管委会亦正与保险公司商讨,豁免延迟续期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