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消委会去年接35宗海外买楼投诉 37万买英国烂尾楼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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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少港人选择在海外置业投资,却误坠“烂尾楼”陷阱。消委会于2017年共接获35宗有关海外置业的投诉个案,与2015年只得16宗比较,大幅增加逾1倍。有投诉人指,于2015年斥74万港元购买英国楼盘的楼花,并支付一半的首付,惟发展商因债务问题,已停止兴建项目。消委会提醒市民,购买海外物业有相当风险,正式买卖合约未必适用于本港法例,万一发生问题,消费者要追讨赔偿困难重重。

消委会于2017年共接获35宗有关海外置业的投诉个案。(资料图片)

消委会表示,有投诉人称于2015年透过本港A公司在英国购买楼花,售价为约74万港元,并支付半数首付。然而,原定于2017年第三季落成的项目,直至去年7月,该发展项目的用地仍是地盘。同年9月,投诉人得悉发展商因债务问题,已停止兴建该发展项目,并已委托公司跟进客户赔偿。

投诉人非常担心,多次联络A公司及协办物业买卖的本港代表律师,均未能提供进一步消息,遂向消委会要求协助。经消委会多次催促,A公司职员口头回复不清楚具体情况,但表明不会介入纠纷,并建议投诉人透过律师与卖方代表律师跟进。鉴于个案涉及与海外发展商的交易和复杂法律问题,消委会建议投诉人咨询法律意见后再作决定。

早前香港01亦有报道,英国出现烂尾楼个案,令不少港人苦主蒙受损失。(资料图片)

代理未有提醒估价不足等风险

另一位投诉人参观本港B公司举办的澳大利亚物业展销会,有意购买一间约220万港元的独立屋自用,遂向职员查询按揭安排,获悉买家只要有足够薪金或100万银行存款,必定获批8成按揭。

于是投诉人即场支付2万港元“留位费”予B公司,数日后再汇订金3万澳元予发展商。后来,B公司通知投诉人,当地按揭公司指该物业估价只有32万澳元,加上按揭保险不获批,最多只可批出24万澳元贷款,令其大失预算。

投诉人向消委会投诉,认为B公司未有查证按揭计划,以及未提醒有估价不足的风险,要求取消合约及退回首笔订金。约一个月后,投诉人已获发展商退还部分订金。

不少港人在海外置业时蒙受损失,当中有人买英国物业后发现为“烂尾楼”。(资料图片)

买卖合约与代理陈述不符 投诉人3万元“留位费”被没收

另一个投诉个案,投诉人在本港C公司举办的英国住宅楼花展销会上,购买一个约200万港元的住宅单位及车位,并即场支付3万港元“留位费”。半个月后,投诉人接获律师提供的正式买卖合约,发现合约上发展商公司的名称,与预留表格及楼书上列出的不符。

另外,职员在展销会上指发展商每年会收取300英镑作为地租,但合约注明每年300英镑只适用于首10年,其后每10年会按比例增加。投诉人要求C公司代为澄清有关疑问,并更正合约,但C公司表示发展商不接纳其要求。投诉人决定不签约,要求取回“留位费”不果,于是向消委会求助。C公司指预留表格已清楚列明“留位费”不可退还,退款与否最终由发展商决定。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置海外物业前,须慎重考虑及作充足的资料搜集,向可靠的专业人士查询,了解发展商背景及当地物业买卖法律等,以及查证处理香港境外物业的地产代理是否受监管的持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