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泥头山】土盟清泥头被捕后 规划署首确认土地有违例发展
天水围泥头山十多年来愈堆愈高,事件近日终于“爆煲”。多个政府部门难逃其责,其中规划署八年前已知情,每每表明要调查后不了了之,被斥执法不力;今次事件再被闹大,署方自一月底接获投诉后,足足查了约50天。直到昨日土地正义联盟到场清泥头被捕后,规划署到今日才首次确认,泥头山东面的填土工程属于违例发展,要求业主七天内中止违例填土工程。不过,调查其实仍未完成。规划署补充,违例填土亦有向西面扩大迹象,亦要搜证调查,不排除再有违例发展个案。工党社区干事赵恩来批评该署反应过慢。违例发展之外,泥头山也存在倒塌危险。屋宇署3月8日勒令地主一周内展开紧急喷浆加固,但负责人不从,署方19日改口指,“临时补救措施仍须在雨季前完成”,被斥纵容工地拖延补救工作。屋宇署今日终接获有关人士通知,明日(3月22日)开展紧急喷浆工程。
天水围泥头山事件今日(21日)有新进展,《香港01》连日来追问规划署、屋宇署及环保署等部门的执法进度,直至上周六(3月19日),规划署仍无回复,屋宇署改口称“有关临时补救措施改为须在雨季前完成”。昨日土地正义联盟成员闯入泥头山检取泥头图移往政总示威,结果8人被警方以涉嫌盗窃、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等罪名拘捕,事隔一天,政府今日傍晚终再发新闻稿,交代调查进展。
规划署指泥头山大部分范围早属“沙仓”
政府在新闻稿开宗明义说,“十分关注天水围嘉湖山庄对开堆积的泥头造成的影响”,故跨部门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规划署重申,涉事地点在“屏山分区计划大纲图”(大纲图)上大部分划为“康乐”用途地带,填土或挖土均需得到城规会许可,否则即属违例发展。
不过,发言人表示,根据规划署纪录,该地点在“屏山发展审批地区草图”于1993年6月18日首次刊宪前,已用作露天存放泥沙用途(俗称沙仓),属于城规条例下的“现有用途”,获准继续存放泥沙,并不构成违例发展。
规划署:沙仓外东面涉绿化地 填土属违例发展
然而,规划署近日视察后发现,沙仓范围之外的东面毗邻有填土工程,涉及“绿化地带”,加上有关工程未获城规会许可,故属于违例发展。规划监督已向有关注册业主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于7天内中止违例填土工程。发言人又称,违例填土工程亦有向西面扩大的迹象,现正搜集证据,“不排除继续会有新的涉嫌违例发展个案,需采取执行管制行动”,并视乎情况考虑检控相关地段业主。
发言人强调,署方同时亦在调查该地的现时用途,并已向该地业主及负责人发出“要求提供资料通知书”,搜集该地用途的更多资料。根据城规条例第21及23条,任何人违例发展或不遵从通知书规定,首次定罪可处罚款50万元,其后再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
资料显示,泥头山的范围,逾八成属康乐地带,按规划署的说法,堆沙有理,约两成属绿化地带,是违例发展。
屋宇署获通知 工地周二紧急喷浆
未来几日有雨,泥头山随时有倒塌危险。屋宇署虽在3月8日勒令地主于一周内开展紧急喷浆工程,加固泥头山,但有关人士未有遵从修葺令。直至今日,屋宇署表示,有关人士已向署方提交认可人士及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委任通知,声称明日(3月22日)开展紧急喷浆工程。发言人说,已向有关人士发出警告,“通知他们必须如期开展相关工程”,否则立即委派该署合约承建商代为喷浆,并追讨有关的代办工程及监工费用,以及不多于有关费用20%的附加费。发言人强调,若地主未有履行修葺令,建筑事务监督会考虑对其提出检控,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0元及监禁一年。
土地平整没依规例要求 环保署正准备检控
泥头山被揭发之后,环保署曾派员视察。该署发言人称,该地的土地平整工程没有采取《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要求的措施,防止散发尘埃,署方已警告工程负责人,并正准备检控的程序。发言人强调,“适当存放或重用建筑废物,并无抵触《废物处置条例》”,而且在2007及2008年期间,署方已获该土地占用人确认上址用作存放大量“建筑物料”,并在该地绿化。
地政总署则重申,该地属于政府集体官契下的私人农地,并无土地用途限制,故用作露天储存并不违反集体官契的条文,署方无法采取执管行动。
赵恩来:规划署反应过慢
工党社区干事赵恩来批评规划署的做法是反应过慢,“一月已经有人投诉,而且有好明显证据证明位置违反发展条例,点解查两三个月先至有强制终止发展行动”,又称业主上星期没有如期履行修葺令,已违反刑事条例。赵恩来反对喷浆工程,认为规划署应尽快向业主作出检控,移除泥头才是保障居民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