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泥头山】查倒泥六部门拖了50天 拘铲泥5小时拉8人

撰文: 邓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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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围“超级泥头山”事件被揭发逾两周,屋宇署虽在3 月8日勒令工地于一周内喷浆加固,但上址连日来只是继续铲泥,视命令于无物;在修葺令届满四日后,署方周六改口指,有关临时补救措施须在雨季前完成,变相纵容工场倒泥。更甚是,规划署早在今年一月底接获有关投诉后到场视察,并指正就工地是否“违例发展”搜证,但调查长达近两个月,至今仍未有结果,被批执法不力。眼看泥头已堆成头,规划署、屋宇署、环保署、地政总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消防处等六大衙门,跟进了近50天,仍未对填泥者采取过任何拘捕行动、未能遏止非法工程。不过,当土地正义联盟等成员今早到场铲泥,警方只用了五小时,就闪电拘捕八人,指他们涉嫌盗窃、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及没有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当区区议员李月民更指,自己就这问题投诉了近九年,但当局仍未有适当跟进,批评各部门只以“拖字诀”处理泥头山事件,未有积极搜证检控。

涉事泥头山位于天水围湿地公园以南、嘉湖山庄景湖居对开,早在3月5日晚上,被传媒揭发,“山”高达到三、四层楼、面积有如两个足球场,工地负责人当时声称,将改建为高尔夫球场。翌日,消防人员首先接报到场,但逗留约一分钟后撤离,表示有关问题非由他们执法。翌日,地政总署、规划署及环保署分别派员到场了解(回复详见下表)。

地政总署3月7日到场视察,及后指挖土填土工程没有违反地契。(资料图片)

规划署表明该处不得挖土  至今仍未确认违例

规划署于3月7日回复指,今年一月底曾就公众投诉到场视察,发现场内有移除植被及挖土痕迹。发言人指,上述土地如未取得城规会许可,不得填土或挖土,以及改作高尔夫球场;根据纪录,该地过往并无任何规划申请获得通过,现时亦没收到任何涉及该地的规划申请。署方正调查当中是否涉及“违例发展”。

到了至3月14日,《香港01》记者再追问署方调查进度,获得的回复与3月7日的新闻稿仍然是一模一样,即是仍在搜证,“若有足够证据证明有关工程构成《城市规划条例》下的违例发展,规划署会采取适当的执行管制行动,要求有关人士中止该违例发展。”及至3月19日,记者第三次追问,署方未有再回应。

元朗倒泥头事件,修葺令届满当日,工地仍有铲泥车工作,无视政府指令。(资料图片)

屋宇署多日后改口 加固仍须在雨季前完成

政府于3月8日首次定性该地的倒泥活动为“非法土地平整工程”,并指已召开跨部门会议。同日,屋宇署勒令土地拥有人于一周内展开紧急喷浆加固,以防情况在雨季时恶化。在修葺令限期届满前夕的3月14日,规划署回复《香港01》指,“正密切监察有关情况”,并已联络部分业主,会继续与有关人士商讨跟进修葺令。

然而,即使限期届满四日后,工地仍未喷浆加固,只是不断翻土,将泥头在工地内部转移。屋宇署周六改口形容事件是“涉嫌非法土地平整事宜”,并称“临时补救措施仍须在雨季前完成”,变相容许工地继续倒泥。

工党李卓人到场声援,被警员擡走。(陈惠娴摄)

警5小时拘8人 与政府执法缓慢大相径庭

“土地正义联盟”周五(3月18日)在facebook表示,眼见政府过了三个月仍未就天水围泥头山事件执法,形式“已经忍无可忍”,故发起“直接行动”。周日早上7时半,15名联盟成员到该地铲泥,大批警员迅速到场,阻止成员搬走泥头。双方爆发冲突,警方最后在5小时内,以涉嫌盗窃、破坏社会安宁等罪名,拘捕工党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土地正义联盟成员朱凯迪等八人。

涉事泥头山位处康乐及绿化地带

联盟认为,政府应马上命令天水围泥头山的地主停止违例发展,并将土地还原至1993年《屏山发展审批地区图》的状况,亦需增加规划署人手,严惩涉及违例发展的地主,并切实执行“还原令”,不能接受任何“假还原”。

涉事泥头山位处康乐地带及绿化地带。(规划署图片)

《香港01》查阅规划署文件,发现涵盖目前屏山规划区的土地,早在1993年曾纳入《屏山发展审批地区图》的范围内,但在1995年3月13日,当时的规划环境地政司指示城规会为屏山区拟定分区计划大纲图;翌年,《屏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面世,并根据《城市规划条例》修订十多次。

根据去年核准的《屏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涉事泥头山位于“康乐”地带(约86.7%)及“绿化地带”(约13.3%)。

土盟:规划处环保署监管不力

对于涉事泥头山已出现多年,当局亦未有正视问题,土地正义联盟干事区国权斥责,包括规划处及环保署两个部门监管不力。他指根据“飞机照片”已可看出该泥头山的形状及面积在1993年后有改变,涉嫌违例发展,惟规划处至今仍指正在搜证,不肯断定该处犯法,他估计规划处正与地主相讨还原泥头山事项,故迟迟未下最终结果。而环保署早于2007年接到相关投诉后,亦未有积极执法,致令泥头山越堆越高。区国权表示政府一向不重视非法倾倒泥头,亦指当局多年来未有纪录各处的非法倾倒泥头情况,难以评定还原标准,若政策不尽快作改变,泥头山情况只会不停出现及难以处理。土盟就天水围泥头山事件,促请当局督促有关人士将该处还原至1993年《屏山发展审批地区图》的情况。

李月民早在2007年向规划署反映泥头山问题。(李月民提供)

规划署07年已知情 未有积极搜证检控

元朗区区议员李月民表示,早已发现泥头山问题,并在2007年底向规划署、环保署、地政总署、屋宇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反映“违例发展”的忧虑。他指,规划署当时回复,在《屏山发展审批地区草图》于1993年6月18日刊宪前,有关场地已用作露天存放泥沙用途,属于“现有用途”,不构成“违例发展”。

李引述署方指,“飞机照片”只见到有关场地的平面图,不能反映1993年以来的高度差别,难以证明上址有“违例发展”。他批评规划署多年来只以“拖字诀”处理泥头山事件,未有积极搜证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