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受害人平均延迟3.8年求助 责怪受害者现象普遍成主因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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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性暴力危机中心风雨兰数据,性暴力受害人平均延迟1,389日(约3.8年)始向风雨兰求助,其中更有逾一成受害人的延迟时间达10年或以上。Anti480反性暴力资源中心资深教育主任尹智豪指,性暴力受害者遇事后,往往碍于社会目光,未能及时求助,而网上讨论区可见责怪受害者的现象(victim blaming)普遍,当中不乏羞辱及操控女性的字眼,变相鼓励性暴力。

性暴力危机中心《风雨兰个案回溯研究报告2000-2018》曾指出,逾8成的侵犯者与受害人相识,当中包括亲属、伴侣、朋友、同事。由个案发生及至风雨兰接获个案之间相差的日数作计算,受害人平均延迟1,389日(约3.8年)始向风雨兰求助,其中更有逾一成受害人的延迟时间达10年或以上,最严重的个案延迟时间更达58年之久。16岁以下的受害人平均延迟4,814日(约13.2年),始向风雨兰求助。

Anti480反性暴力资源中心资深教育主任尹智豪表示,性暴力与社会文化有莫大关系,性暴力受害者遇事后,或碍于社会目光,求助时出现困难,“啲人可能对于性、性别事件,针对女性身体嘅一啲操控,同埋一啲性别不平等嘅说话,例如责怪受害者现象(victim blaming)、‘臭鸡’𠮶啲留言等等,都系好针对性。呢啲好羞辱(shaming)同埋对女性身体一啲操控,调返转嚟讲就会形成咗一种鼓励性暴力嘅一啲因素。”

Anti480反性暴力资源中心早前围绕“性暴力”及“身体自主”议题,举办名为“守护甜身之我嘅身灵‘Unlock’工作坊”,希望透过展览、小组讨论、及真人图书馆等环节,引起社会对性暴力及身体自主的关注。中心指出,任何人在行为、言语和态度上对别人的身体作出有性意味的冒犯,令对方产生恐惧、受威胁或者羞辱的感觉,都是性暴力的行为。

自2017年反性侵运动“#MeToo”风潮席卷全球,中心开始大力推动“性同意教育(sexual consent education)”。尹智豪表示,社会对“同意(consent)”的定义很模糊,往往觉得女仔愿意上自己屋企,即代表暗示可以做爱,但并无了解过对方是否同意。他又提及,身边的人士批判及付予的标签,往往为当事人形成压力,令其无法掌握身体自主。

我哋唔鼓励呢样野。因为其实就系好似操控紧你嘅身体,佢要点样做,先至符合你嘅标准呢?但系我哋希望带出嘅系,我哋每个人都有自己嘅标准,因为个身体系属于你嘅,唔系应该系其他人去话事。
Anti480反性暴力资源中心资深教育主任尹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