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绿化地带被申请变货仓 疑违例“先斩后奏”

撰文: 麦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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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紫田村附近一幅“绿化地带”土地上月中被申请作临时废料货仓用途,但是申请未获批,土地已被用作货仓。规划署指该地点属违例发展,已发出通知但情况没有改善。研究香港土地政策的本土研究社成员指类似情况多不胜数,有先斩后奏之嫌;若是用作电子废料场,即使有期限,对生态的破坏已无可挽回。

新界郊区多块土地变成废料回收场。(江智骞摄)

“先斩后奏”废料占据万呎土地

在规划署的法定图则上,土地被划分为不同地带(zoning),而不同地带有其相应用途。其中,“绿化地带”(Greenbelt)在规划理念上是一道天然的屏障,作为市区和近郊发展区的界限,以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樂场地。根据城规会条例,一般情况下,此地带不宜发展。

 

但是上月15日屯门宝塘花园以北、茵翠豪廷以西一块1147平方米(即逾12000呎)的土地,早年被划成“绿化地带”,现被申请作“临时货仓存放循环再造物料 (塑胶及五金废料) 连附属重型货车及货柜车泊车位”用途,为期3年。更诡异的是,根据卫星地图影像,该土地现已摆放不少货柜。翻查该地段的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注释,该地段“经常准许”用途或“需要事先向城规会作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可以进行发展”用途中,均未列有“货仓”。

 

本土研究社成员刘海龙指,情况似是“先斩后奏”,“申请都未批已摆定(货柜或其他五金废料)”。他指近年类似情况屡见不鲜,城规会不时因“破坏已成既定事实”、认为生态环境及复耕指标已不可复原至原有水平为由,批准申请。刘指,城规会不应通过是次“规划许可申请”。

 

据城规会文件显示,是次规划申请是由“HONEST LAND SURVEYS COMPANY”作出。该公司发言人方先生表示,其公司只是代理公司,接到委托后代为作出申请;而委托人是该地段的地主或租客,有权作出申请,但不清楚其作出申请的原因。至于据卫星图片该地段上已放置了货柜,他们也见到及知道,但不清楚是谁人放及甚么时候放的。

规划署:未取得规划许可 属违例发展

规划署发言人回应事件,指有关地点用作贮物(包括放置货柜)的用途并没有取得规划许可,属违例发展。原来早于今年5月23日,署方已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第23(1)条向有关业主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在2个月限期内中止该违例发展。由于在限期后通知书内的规定仍未获遵照办理,署方现正监察情况,考虑采取适当的执行及检控行动。 

屯门宝塘花园以北、茵翠豪廷以西一块绿化地带土地被申请作货仓用途,然而申请获批前已放满货柜。(城规会文件、地政总署地理资讯地图截图)

绿化地带可变戒毒中心、办公室?

截至2014年6月初,在全港法定图则中被划为“绿化地带”(不包括郊野公园范围)的土地面积共约15 200公顷。特首梁振英于任内多份施政报告提出,改划“绿化地带”用地以增加房屋供应,并指将集中处理没有植被、荒废或已平整的“绿化地带”,结果共有13幅合共57公顷“绿化地带”用地,被规划署建议改划为住宅用途。除了住宅用途,本年多幅“绿化地带”亦被申请作其他“千奇百趣”的用途,并已获城规会通过,表列如下:

地点 用途 性质

上水古洞北河上乡

中型货车及货柜车拖头/拖架泊车场 临时,为期3年 
上水古洞南麒麟村48号 社会福利设施 (戒毒及康乐中心) 没有指明
西贡蚝涌(窝美红棉路与新西贡公路交界的政府土地) 办公室 临时,为期5年
元朗厦村 露天存放货柜连附属物流用途、汽车维修、修理货柜及停泊货柜拖头 临时,为期3年
元朗屏山庸园路 公众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 临时,为期3年


 

就上述个案的个别获批原因,规划署没有分别作出解释,只指在考虑规划申请时,城规会或其辖下的规划小组委员会会考虑各项规划因素、相关的城规会规划指引、政府部门意见及公众意见等,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绿化地带“偷步”变成棕土,本土研究社成员慨叹类似情况多不胜数。(江智骞摄)

“绿化地带”=法律灰色地带 

究竟为何土地的实际用途,脱离了“绿化地带”的本意呢?刘续指现时法定图则上所划分的不同地带,虽有法律效力但可经城规会作出修改。更重要的是,规划署的前线执法人手严重不足,很多土地没有按法定图则及规划申请使用,也不会被发现及检控;另外,现行的城市规划条例太久没有更新,与现况脱节,存在太多灰色地带。他建议政府应尽快建立土地使用纪录资料库,以监察不同地带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

刘海龙指,若土地是用作电子废料场或㓥车场,即使只是有期限的“临时用途”,但短如一个月已能释出有毒化学物质,对生态的破坏已无可挽回。

(就屯门绿化地带的申请,市民可于本月13日前向城规会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