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棕土】谁令青山也变 学者:政府何时执好自己间屋? 

撰文: 麦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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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土”,棕色的土地?
寸草不生,杳无人烟的土地,是货柜场、回收场的近义词。
本月一个周末,我们随本土研究社走访新界东北的棕土,追溯其历史、记录其现况、思索其未来。
民间自救,这队棕土搜寻队到处寻找棕土和乡郊破坏,希望推动棕土优先政策。“若以棕土为优先土地供应渠道,可避免移山填海,破坏原野。”

据团体“本土研究社”统计,本港现时约有1192公顷的“棕土”,主要集中在元朗、北区及屯门。

很可能曾被非法占用倾倒泥头的土地。(江智骞摄)

棕土搜寻队“进击”莲麻坑路

 

成立于2010年的本土研究社,由一群热心关注本土发展及社会问题的研究者组成。近年他们积极推动及提倡“棕土优先”的本港土地发展政策,又会不定期到新界各片棕土作实地考察。

 

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指,优先发展棕土不单可解决土地问题,也是生态保育,阻止政府以缺乏土地之名,向郊野公园的缓冲区──绿化带埋手。

 

公共专业联盟在《新界棕土研究与土地发展方略》报告中定义,“‘棕土’(brownfield)是英美常用的专有名词,主要形容后工业国家与城市内大量因产业转营,引致使用率低或闲置的旧工商业用地。棕土亦泛指一些受重金属污染、储存废置物等已破坏土地,有关土地用途甚至对周边环境、 生态及健康造成负面影响……棕土往往位处城郊,容易被忽略,政府及民间社会也较难进行有效监察。”

 

上周六,本土研究社又出动,发现莲麻坑路一块土地疑为新棕土,被填泥铺平。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表示:“铺平之后就可以兴建建筑物,而绑上红色丝带的一条条铁柱,很可能是被划地标记。”揭露棕土的破坏,已是陈剑青的本能。“如果见到‘政府土地,请勿误闯或非法倾倒泥头垃圾,挖掘及占用’的告示牌,很可能这是那片土地曾被占用倾倒泥头,地政职员巡视发现后立下告示,以兹警告。”

莲麻坑路一块棕土,被划地标记。(江智骞摄)
政府应优先发展棕土,而非绿化带。
陈剑青

“本港大部分棕土均以三年续约一次的短期方式出租,因大家在这片土地上均不是长期使用者,自然不会爱惜或投资污染处理设施。这些回收场,间中就有火警释出毒烟、下雨时电子废料的污水又会流入水土,造成污染。”

棕土是如何炼成?

 

棕土、倾倒泥头变成问题,需要追溯至八十年代。

 

多名房屋学者曾撰文指,八十年代前,本港集体官契(Block Crown Lease)中,原有限制农地不可建屋和不可改变用途的条文。然而,1981年,刘皇发任主要股东的“生发地产投资有限公司”(Melhado Investment),租了新界部分荒废农地作摆放建筑用钢枝;政府一度不批准更改土地用途,生发不服上诉,并于1983年取得胜诉。英国枢密院判条文中的“土地用途”为纪录原有的土地用途,而不是限制土地用途。

 

自此,新界土地用途变成几乎没有约束,大量荒耕农地被土地租予物流业摆放货柜、或改为废料场。不少回收场或货仓员工见“山高皇帝远”,更会霸占附近土地倾倒泥头,棕土蔓延速度势不可挡。

 

中大地理与资源管理学系副教授姚松炎以“执屋”及“买屋”比喻“棕土优先”的意义:“正常人都会试吓先执好自己间屋,先再去买屋。其实只是人之常情,不是甚么大道理。”他补充,英美的棕土指曾发展过的工厂区;香港的棕土则多数指未曾发展过、未曾建成任何建筑物但未改变用途为货柜场或回收场的废耕农地。“在香港优先发展棕土,除了‘执屋’外,较欧美还有多两重意义:一是修正‘生发案’中政府政策失误的矛盾;二是为香港未来土地供应打下一枝强心针,让人知道香港其实还有很多地可用。”

正常人都会试吓先执好自己间屋,先再去买屋。
姚松炎
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促请教育局厘清条例细节。(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天然的土地上,铺上一层人造物料。(江智骞摄)

环保学者望穿秋水的棕土优先政策

 

梁振英于本月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将加紧研究如何处理仍有营运需要的棕地(即棕土)作业,希望能释出棕地作发展用途。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则指,现时棕地上仍有不少经济活动,是社会经济所需,亦提供了不少就业机会,发展棕土不能操之过急。

 

香港规划师学会青年规划师组委员会主席黄保杰亦指,现时香港的棕土本身有其物流业或回收业的用途,如配合葵涌货柜码头及屯门内河码头的发展。如果优先发展棕土,是比较“容易”的做法,因为不用“移山填海”、“开山劈石”,但亦可能扼杀了一些经济活动,因此需平衡各方需要。至于现时回收场造成的污染,他建议应先改善排污设施、如发展密闭式的设计,而非“一刀切”地移走现时棕土上的所有回收场及货柜场。

陈剑青则有以下反驳:“虽然现在是有经济活动,但也要考虑未来这些土地可以如何更好地被使用、对环境的污染可如何改善。如果收回棕土,回收业工厂及货仓应安置在哪里?那政府更要检视环保政策及回收业政策,看看香港是否适合继续发展这些工业。”

棕土上常有很多不能被轻易分解的垃圾。(江智骞摄)

香港现况:棕土未获优先处理

 

2013年,政府本来计划在元朗横洲一片棕地上,兴建近二万个公屋单位,但建屋计划最近疑受到乡事势力反对,现有搁置势头。

 

如果政府真的有心发展棕土,很容易就可以做到,用《收回土地条例》很快就可以收回。
陈剑青

“政府经常说棕土上仍有经济活动,不能随便征用,又自称一直有致力发展棕土。但政府至今仍未能提供全港棕土的分布与现况资讯,亦未能从不同背景脉络中认真看待棕土问题,包括对生态环境和社区的影响、无章扩展及产业变化等方面。”

 

“只是每次要发展哪区如元朗、洪水桥时,个别地分配棕地的用途,未能帮助全港整体的棕土规划。”

陈剑青认为, 香港的问题,不是缺乏土地,而是如何运用土地。“我们以民间的力量做,资源当然不够。”踪然如此,陈剑青和民间人士仍然锲而不舍,努力寻找棕土,继续推动、游说官方优先发展棕土进程。

为配合莲塘口岸发展,刚开放的打鼓岭新村已有不少工程进行中。(江智骞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