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百步梯】不准拍摄、饮食、带动物 街坊不知道的“潜规矩”
7月14日沙田有反修例游行,地区组织“沙田一隅”原定在百步梯举行电影《地厚天高》放映会,后来因器材问题腰斩,改为集会。晚上九时许,警方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从四面八方进入百步梯范围,包围集会人士。
位于沙田大会堂及新城市广场中间的百步梯,位处沙田的中心枢纽,早晚均有人流聚集。这里是沙田人的客厅,沙田人可从四面八方来到这个“公共空间”,耍耍太极、咬个面包,甚至举行集会。但拓展公共空间副总监王瑜翎却说百步梯只是一个“伪公共空间”,公众在使用百步梯时,其实有很多潜在限制。
摄影:高仲明
沙田大会堂于1987年落成启用,百步梯作为附属于沙田大会堂的通道同时建成,面积约510平方米。32年间,由于其地理之便,成为不少沙田人聚集流连的客厅,被当作“公共空间”般使用。王瑜翎却说:“这里只是一个‘伪公共空间’,因为它背后有很多规条,并不是真正freely open for public(免费开放予公众)去使用这个空间。”
拓展公共空间认为,“公共空间”最基本的定义是“公众可共同免费享用的空间”。现时香港官方文件中并没有“公共空间”的概念,城市规划委员会将“公共空间”纳入“Open Space”的类别,中文译作“休憩用地”。然而,“休憩空间”并不等同“公共空间”,因前者并不一定符合“公众可共同免费享用”的定义。
拓展公共空间用四个层面(即畅达性、环境与设施、公众使用、鼓励社交)去评价一个空间是否“理想的公共空间”。王瑜翎从这四个层面为百步梯评分,解释百步梯如何游离于“理想”与“伪”之间。
畅达性:8.5/10 交通四通八达
理想的公共空间须具备四大因素,当中以畅达性为第一步,因为人们要到达空间才能享用。王瑜翎认为百步梯的畅达性达8.5分,因为这里交通四通八达。“很容易来到,不论在新城市广场火车站出来,还是旁边的巴士站,后方的沙田公园,都十分方便,中间没有任何阻碍。”
环境与设施:7.5/10 便利使用者需要
第二步,一个理想的公共空间需要有设计适宜及具一定质量的设施供大众使用。王瑜翎认为百步梯在这方面有7.5分。她解释,“百步梯的设施虽然不多,只有数十级楼梯、一个天幕、一个空旷的广场,但一个理想的公共空间,未必需要很多设施,反而是这些设施能否切合社区的需要,使人愿意逗留。”
她认为百步梯由以前没有天幕到加设天幕,由只有楼梯到增设红色椅子,都是一个好的改变。“从用家角度看,加了天幕是很user friendly(方便使用),即使落雨、大太阳也不怕。”她又认为以前没有红色椅子,楼梯作为一个“通道”的意味较为浓厚,但加了椅子,“可以见到是欢迎市民坐低。肯改善一些设施去便利使用者的需要,是一个鼓励市民继续使用这个空间的举动。”
公众使用:6/10 受条例制肘
公众使用指一个空间能否照顾当地社区需要,有量度地配合使用者的活动。王瑜翎认为百步梯在公众使用方面只值6分,是四大标准中得分最低。“虽然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个地方,但你不知道那一刻,他们(康文署)会根据甚么条例,说你不能使用。”
原来,百步梯隶属于沙田大会堂,由康文署管理,受《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的《文娱中心规例》第132章第105O条规管。“在大会堂内,很多人都知道我们不能饮食、拍摄、大声喧哗,因为是室内,但百步梯是户外,很多人未必知道原来康文署也可以用《文娱中心规例》告你,导致用家在使用时存在一个隐忧:我不知道自己有甚么能做,甚么不能做。”
例如2014年8月,民间团体“夏慢漫生活节”在百步梯处摆放一辆木头车,收集市民对使用公共空间的意见,遭康文署当值经理及保安根据《文娱中心规例》第105O条第10项驱赶:未经沙田大会堂批准不可在大会堂范围内摆放摊位等物品,否则职员有权将物品移走。职员更一度提出没收木头车及报警处理,致使活动被迫腰斩。
《文娱中心规例》第132章第105O条部分条文:
第7项:除非获得经理准许,否则任何人不得将任何动物带进文娱中心。
第9项:除非获得经理同意,否则任何人不得将任何盛载食物或饮品的容器带进文娱中心,或在文娱中心内管有该等容器,或在文娱中心内并非拨作饮食的部分进用任何食物或饮用任何饮品。
第9B项:除非获得经理准许,否则任何人不得在已根据本条例第 105Q条批给某人专用的文娱中心内任何部分录制或摄影。
第9C项:除非获得经理准许,否则任何人不得在文娱中心的任何部分 拍摄影片。
第14项:即使已根据本条例第 105Q 条将文娱中心或其任何部分批给某人专用,署长仍可在无须给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指示将该文娱中心或其任何部分就所有用途或某些用途而关闭。
王瑜玲指,《文娱中心规例》内有限多“除非……”、“否则……”,“变相市民唔知自己几时会中招,条例赋予经理及署长很大的权力,是龙门任佢搬。”她理解署方设置规例的目的是要方便管理,亦认为适当的规条能保障管理者及使用者的需要,权衡彼此权益,“但当条例只从管理者的角度看,用家在使用这个空间时,便会多了很多制肘,令这个空间不能被尽用。”
鼓励社交:7.5/10 凝聚沙田人
一个公共空间的最终目的,其实是要做到促进不同族群、阶级的沟通,增加群众之间交流的机会。王瑜翎认为百步梯是沙田人的客厅,在鼓励社交方面有7.5分。访问时是平日晚上七时左右,数十人散落在百步梯的角落,有刚放工的打工仔坐在红色椅子上休息,有穿校服的学生低声谈天,有穿睡衣的家庭主妇在广场散步。
“他们在这里聚集、聊天,可以感觉到,他们觉得这是一个舒服的地方。百步梯容许市民逗留,有不同的social interaction(社交),凝聚起不同人,这是一个营造社区的空间。”王瑜翎说。看着旁边的沙田人,她补充:“这里一定程度上达到理想公共空间的目标,所以整体而言算高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有太多规条。”
根据《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香港人应享有人均2平方米的休憩用地,当中包括地区休憩用地及邻舍休憩用地。根据2016年中期人口统计,沙田区的休憩用地供应量约为205.5公顷,人均休憩面积约有3.11平方米,略高于标准。
而赛马会思汇“联系空间”计划于2017年进行一项《香港休憩用地公众意见调查》又显示,沙田人对休憩用地数量的满意度为6.3分,为18区中满意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康文署回复《香港01》查询指,非牟利团体如欲租订沙田大会堂广埸(百步梯广场),需要于网上递交申请表并缴交场租,场租为每4小时5200元。又指广场及大楼梯属沙田大会堂的管理范围,受《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的《文娱中心规例》第132章第105O条规管。另沙田大会堂场地租用条款亦有列明,在特殊情况下,场地经理可根据有关条款与租用人进行风险评估,并商讨关闭会堂或其中任何场地的可行性。又指使用者如欲在沙田大会堂范围内拍摄影片,须先得到场地管理人员准许,并须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