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审批时间长 不许工作难以生活 难民关注组织:望开放工作权

撰文: 卢君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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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议题,在香港近年备受争议,传媒把大部份来港申请免谴返、酷刑声请的人称作“假难民”;有人认为他们屡屡犯案,破坏社会秩序。另一边厢,亦有民间组织,乃至立法会议员等希望帮助这群羁旅无归的人们,在香港建立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诸如免谴返、酷刑声请的审批时间,难民在港期间应否享有工作权等等细节,一直是双方激烈争论的内容。

早前曾有新闻指,全球各地的难民数量正在增加。(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难民审批时间可达十多年 且成功率极低

目前香港政府对寻求庇护人士,采“统一审核机制”,即由入境处统一审批他们的免谴返声请及酷刑声请。前者是让申请人能免于被谴返回国;后者则决定申请人是否能留在香港。只有成功通过上述两个审查,才真正算是在港难民。

整个审批过程缓慢,由数年到十几年不等;而且庇护声请成功率极低,本年初有媒体曾指,入境处接获3万宗庇护声请,只有99宗获批,成功率仅有0.4%。若申请失败,寻求庇护者要再等待被转送至另一个国家。

寻求庇护者即使获得难民身份,在港生活亦有相当繁琐的限制,对生活影响最大的是:不论逗留年期多久,一律不能工作(惟入境处处长能酌情批准个别难民工作六个月);超过十八岁后,便不能接受教育等。

许多不同国藉的寻求庇护人士,在香港滞留多年。(资料图片/彭恺欣摄)

每月津贴$3000 想自食其力工作不被允许

寻求庇护者与难民,在香港每月可领到1800元住屋津贴($1500租金,$300水电煤等杂项),以及1200元食物津贴(指定超市的食物卡),合共3000元。不少难民表示,在香港3000元难以生活一个月之久,如(稿一)中的被访者Indra Latha与同乡合租㓥房,租金已占去每月1700元;每月1200元超市限额,只能与朋友东拼西凑一起买两三个人份量食物。

基于香港生活水平高,津贴未必足够生活,许多难民希望可以自食其力,在香港工作。根据《入境条例》难民一旦被发现在香港工作,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关于入境处处长酌情批准难民工作权,关注难民权益组织Justice Centre指,每个个案要经由处长亲自审核申请人背景,要3个月才知道是否获批;另外,每次工作的合约期限只有六个月,过期后要重新申请。

在网络上搜寻相关新闻、数字,却只翻查到,在2014年开放处长酌情权后,至2015年初,有三名难民取得工作权。此外,便再没有其他相关新闻或数字中。

有些带着孩子来港的难民,孩子可以在港接受教育;但由于所得的住宿津贴完全追不上高昂的租金,一家人只能挤在㓥房中。(资料图片__高仲明摄)

“假难民”、“扰乱秩序”的迷思

反对难民来港、拥有工作权的声音,主要认为部份来港难民其实是“假难民”,只是为了“揾快钱”,甚至因为在己国每月难以赚到月薪$3000港币,因而来接受津贴生活,从社会公共资源的角度,希望政府收紧收容的政策及条例。

此外,亦有人提出难民在香港无所事事,经常联群结党、惹事生非,担心若政府继续收容,会扰乱社会治安。同时,有劳工界人士认为,开放工作权变相等同输入外劳,会增加本地人就业压力等。

前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曾经公开发言,指难民为香港带来财政及治安压力,更认为政府可以考虑退出《禁止酷刑公约》。

不少难民面对各种问题,例如无法负担子女学习费用。(资料图片/高仲明摄)

难民关注组织:开放难民工作权

Justice Centre指,现今难民在香港生活困难重重,除了经济、收入不足外,还受到部份媒体、大众的误解:“有时媒体报新闻,会把一些罪案算在难民头上;跟进下去,却发现原来犯罪者并非难民,负面形象却早已植入读者心中。此外,我们观察到,所谓在港难民的犯案率,与本地人其实相距不远。”

他们续指,难民在香港仅靠津贴,收入微薄,部份人才会挺而走险,打黑工或用其他方法赚钱。若政府能考虑,在难民逗留一定年期后,提供就业机会,一来可让他们为社会出一分力,二来亦能解决一些香港人不愿从事的厌恶性行业,缺乏人手的问题。若坊间一些NGO、或是一直有帮助难民的企业,如一些咖啡店,以及需要不同国家、语言能力的行业如酒店,能够为这些滞留在香港的人们,提供就业机会,对双方都有好处。

难民在香港若超过18岁,便不能再受教育,也不能工作。(资料图片/高仲明摄)

部份欧美国家开放难民工作权 

时至今日,香港政府都没有签署《难民地位公约》,政府的立场是“香港并没有义务为任何人提供庇护”。

据香港立法会文件所指,一些欧美国家,都有为难民开放工作权,例如在美国,寻求庇护的申请人,在提交庇护申请后满150天起,可以申请就业批准;在加拿大去难民声请人,取得工作许可证后便可工作,香港立法会文件指,除非关乎体质、身体状况问题,否则他们一般会获发工作许可证;澳大利亚的寻求庇护者,则要在到埗后45天内提出工作申请,或是当局未能在6个月内决定其去留,而他们能证明自己有工作需要,便可申请工作许可;在英国,申请庇护的人士,在当局初步审定其申请满12个月后,可以请准在当地工作。

在港难民大都聚居在某几区,许多人只能一家挤在㓥房中生活。(资料图片/高仲明摄)

奥地利开设难民求职平台

2015年,奥地利一个名为"Refugees Work"的求职平台成立,分别接受想要招聘难民的雇主,和想找工作的难民登记。至2016年4月,已经有超高130位登记雇主;亦有超过1000名难民建立了个人履历。

香港政府除了应该检讨现在为人诟病的难民审批时长之外,在这些寻求庇护者、难民的生活问题之上,是否能参考这些外国的做法,考虑让长期逗留在港、并且行为良好的难民得到工作机会,让他们自食其力,养活自己之余,亦为这些漂泊在外的流亡者,打开一线天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