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721暴动|林以为警方几分钟内到 叫白衣人企喺度是反话
元朗721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与另外6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动案续审。林卓廷今(7日)继续自辩,林解释当时叫付费区的人“顶住”,是怕在闸外的白衣人会冲入,他指当时进退两难,闸外充满白衣人,冲出去如同“送死”,但返回月台又怕白衣人冲闸,且当时觉得警方应数分钟内会到,故希望能尽量保护市民,若警方到场并指示逃生路线,他会毫不犹豫叫市民离开。
林又解释他曾向白衣人大叫:“警察而家嚟紧,你哋全部企系度!”他称这是“反话”,若白衣人肯走:“我都唔知几高兴。又称:“如果跪喺到佢肯走呢,我即刻跪喺度啊!”
曾有白衣人打开闸口尝试进入
辩方今继续播放案发当日林卓廷FB的直播片段,片中林曾在元朗站付费区高呼:“企翻前面,顶住佢!”他在庭上解释,片段较早前曾有白衣人打开闸口尝试进入付费区,有感这是危险先兆,若白衣人觉得闸内群众是容易攻击的对象,那便更大机会冲入闸内袭击市民,故他当时呼吁付费区内人士阻吓白衣人,并用了“顶住”的防守性字眼。
纵想离开亦已身不由己
被问到有否想过离开付费区,林自言当时和其他闸内人士已被包围,纵想离开却身不由己。若然离开只有两路可选:出闸或返回月台,但当时白衣人尚在付费区外,出闸极其凶险:“我觉得系送死。”若沿楼梯返回月台,又担心白衣人会冲进付费区。
当时认为警方会在几分钟内到达
林续指警方一早知道“吹大鸡”事件,他又已联络警民关系组的邓警长,加上元朗站周围都是闭路电视,港铁得悉必会联络警方,故当时认为警方会在几分钟内到达。警方到达前,他不会知道有何安全撤退路线,而且他一直担心市民安危:“咁市民都未有安全路线返屋企,咁我又点可以自己走咗去呢?”
若有警指示逃走路线会叫市民离开
林又提到自己在现场亦想尽量保护市民,及阻止个别白衣人袭击,有感保护市民的工作尚未完成:“佢哋仲系咁危险,我又点可以系佢哋危难之中,自己走咗去呢?”他强调如果当时警方到达后,能够指出安全路线:“我即刻毫不犹豫呼吁大家跟警方嘅逃生路线走啰。”
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官问有否想过再报警
法官陈广池追问,林曾否想过自己或叫助手庄永辉及冼卓楠再报警?林指没有,解释警方早知事件:“咁大件事仲要靠我哋同事去追佢?”加上情况相当慌乱,他把手机交给冼卓楠做直播,无法使用手机报警,他坦言对此感到后悔,若有“水晶球” 的话,便会叫冼用自己手机直播。他承认没有想过要用别人手机报警,后来亦得悉当天其实有无数报警电话。
官问林为何不分批疏散闸内人乘车离开
陈官之后再问,林何不分批疏散闸内的人乘车离开?林直言若有安全逃走路线,他会呼吁闸内人士尽快离开,但当时没有安全的逃走路线,他亦担忧白衣人冲进付费区,尤其是落单乘客若被他们围殴,则会“好大件事”,因为“啲棍咁样打法,可以打死人㗎。”他反问:“我冇一个安稳嘅逃走路线,我点咁做呢个呼吁?”
叫白衣人企喺度系反话
至于片中林向白衣人大叫:“警察而家嚟紧,你哋全部企喺度!”林解释这只是“反话”,并非心中所想,若果白衣人离开:“我都唔知几高兴。”又说:“如果跪喺到佢肯走呢,我即刻跪喺度啊!”他又反问:“如果我调转嚟讲,警察嚟紧啊,你哋快啲走,会唔会更加奇怪啊?”
官看片问林有否叫人去救倒地女子
片段另见林曾一度打开付费区闸口,林指当时想救一名闸外倒地女子,但一开闸门已有数名白衣人走近,所以不敢走出付费区。陈官便问林有否叫其他人去救该名女子,林称连他自己都不敢:“我点叫人啊?”陈官回应指某些人会做这种事情,林说:“我唔会做啰。”
有白衣人手时木棍及胶牌
他续忆述,当时靠近的数名白衣人当中,部分人手持木棍及胶牌,其中一人甚至向他扬手,故他随即关上闸门,以防白衣人冲进来。辩方问林若关上闸门便不能拯救倒地女子,林坦言:“唔闩都救佢唔到。”陈官质疑不管林有否关上闸门,白衣人都可以冲进来。林强调当时希望将危险降到最低。
有白衣人曾用木棍敲打闸机
林又指从片段可见,一名白衣男子后来手持粗木棍站在闸机内,该名男子到步不久已用木棍大力敲打闸机,状似号召其他白衣人,“嗙嗙声好震撼”。林称及后亦曾被这名男子打伤,故对其印象深刻,后来才知男子是外号“懵良”的林观良。
两男曾向闸外射水
后来两名男子用水喉射向闸外射水,林称不认识该两名男子,但看到二人射向林观良的方向,理解他们是想阻止白衣人继续袭击。陈官质疑其中一名男子,同时手持雨伞袭击白衣人,林指片中看到该名男子伸出雨伞,但看不清楚他有否用以袭击白衣人,又指当时现场混乱,闸内多人撑伞,他的视线或会受阻,看不清情况。
7名被告依次为林卓廷(45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同被控一项暴动罪。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 DCCC 1132/2022 (Consoli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