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立法会|示威者大肆破坏需3600万元维修 刘颕匡曾发表讲话
2019年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争议声愈来愈大,同年七一游行后,有逾千示威者到金钟冲击立法会大楼,并在警员撤退后闯入会议厅大肆破坏。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社运人士刘颕匡等7人,今早(29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院)承认暴动罪。控方案情指,当日示威者不但涂污特区区徽及撕毁及弃置的《基本法》小册子、等,被告之一的刘颖匡,更曾在会议厅发表讲话称:“咁如果系要撤嘅、系要撤嘅,大家真系12点前、12 点前要安全离开呢度。”防暴警在凌晨1时许进入大楼时,所有示威者已撤离。示威者当日在立法会大楼内所造成的破坏,导致立法会要斥资约3600万元维修。
艺人王宗尧等5人否认动罪的案件,明天续审。
被告罗乐生(22岁)、毕慧芬(27岁)、孙晓岚(27岁)、潘浩超(34岁)、沈镜乐(26岁)、刘颖匡(29岁)及范俊文(31岁),今承认暴动罪。毕慧芬另承认“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所发出的行政指令,即在进入立法会会议厅范围内,未有遵守立法会人员为维持秩序而发出的指示,认罪的其余6人则就此罪获法庭存档。(详看下图)
2019年7月1日中午起已有逾千名示威者在立法会外聚集,并尝试闯入。(详看下图)
逾千示威者在立法会大楼外结集
案情指,民间人权阵线于当日举行名为“撒回恶法 林郑下台”的游行集会。下午1时30分,逾千名示威者在立法会大楼外面集结,持续使用铁笼车、铁枝等物品冲击立法会大楼外的玻璃幕墙。在大楼内布防的警员六度举红旗警告,但不获示威者理会。
泛民议员曾沟通及劝喻不果
之后,林卓廷、许智峰等多名时任立法会议员到场进行沟通及劝喻示威者停止冲击立法会大楼入口,期间梁耀忠被推跌在地上,郭家麒则在混乱中受伤。
警方及保安撤离后示威者拥入
下午接近6时,立法会秘书处发出“红色警示”,要求所有人立即离开立法会大楼。示威者随后于大楼圆鼓地下(煲底)向立法会大楼发动猛烈的攻势,警方及保安人员于接近9时撤离大楼,数百名示威者随即闯入立法会大楼。
警方及保安傍晚时分撤退后,示威者闯入并占领立法会会议厅。(详看下图)
会议厅内大肆破坏
示威者其后在会议厅进行大肆破坏,包括使用喷漆在主席台后面的墙上喷写口号、涂污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撕毁及弃置《基本法》小册子在主席台上及地下、将港英旗覆盖在立法会主席台上等;另有示威者在大楼的不同部份肆意毁坏硬件设备,包括用铁枝打碎视像屏幕、毁坏及喷黑开路电视摄录机、扯掉电视及电脑屏幕等。
防暴警进入时示威者已离开
翌日凌晨时分,防暴警察推进至立法会道,期间施放催泪弹作清场行动。当时,不少示威者经由立法会道及添美道离开立法会大楼。待防暴警察于翌日凌晨1时进入立法会大楼时,所有示威者已撤离。
案中部份被告。(详看下图)
认罪被告曾在现场出现
案情续指,罗乐生在警诫下称:“我7月1号𠮶日有出湾仔游行,无做其他嘢。”毕慧芬被拍到出现在立法会大楼地下入口外,扬手引领示威者离开;孙晓岚则被拍摄到身处会议厅内;潘浩超曾数度向政府总部及驻守警员投掷鸡蛋,又曾进入立法会大楼;沈镜乐在警诫下承认:“7月1日个日,我都系入左立法会议事厅主席位个到影左张相。”
刘曾用会议厅扩音器发表讲话
此外,刘颕匡曾在会议厅用扩音器向示威者及传媒发表讲话,包括呼吁金钟的示威者尽可能守护决定留守在立法会大楼的示威者到最后一刻;范俊文则曾手持铁锤击打大楼煲底位置玻璃。
案件编号:DCCC 606-610/2020, DCCC 1069/2020, DCCC 25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