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中心负责人涉施自然疗法脱无牌行医罪 官指自招嫌疑拒批讼费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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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中心女负责人赵淑仪,涉向3名癌症病人提供“磁疗”、“心灵治疗”等自然疗法,并收取300万费用,从而被控无牌行医罪,但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赵向法庭申请讼费,法官钟伟强今下判辞,认为赵确有做出与西医相若的行为,亦有在其“娉婷健脑学”单位内提供部份疗程服务,认为其行为属自招嫌疑,故拒绝其讼费申请。

女被告赵淑仪(63岁),否认于2012年11月19日至2016年2月5日,在铜锣湾广旅集团大厦娉婷国际有限公司,并非已注册、临时注册或获豁免注册,而在与陶宝富、徐剑雄及钟少琼有关的情况下,从事内科执业。钟官早前裁定她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则以案件陈述方式,就案件提出上诉。

曾向3事主收取不菲的费用

钟官在讼费申请的判辞指,被告人确实曾向3位事主收取不菲的费用,并提供与癌症相关的治疗,并有作出如:问病历、身体检查、医学诊断、处方治疗及跟进进展等;专家证人的意见亦指被告向事主提供的治疗服务,与西医执业相近。

单位内医疗用设备

此外,被告在其“娉婷健脑学”单位的房间会见3位事主,又于房间内提供部份疗程服务,相片亦显示该单位的接待处祇标示“娉婷健脑学”及“Painting International Ltd”,并没有其他公司名称;部份房间亦有状似医疗用的设备,如氧气机。

被告行为确实自招嫌疑

钟官指出,被告未有就此作出解释或澄清,她亦没有自辩或传召证人,法庭不会就此作出对她不利的推论,但认为相关事实及被告的行为,确实是自招嫌疑,因而拒绝其讼费申请。

案件编号:DCCC 3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