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癌病人施自然疗法2死 美容中心负责人脱无牌行医罪 控方上诉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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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有博士衔头的美容中心女负责人涉嫌无牌行医,向3名癌症病人提供“磁疗”、“心灵治疗”等自然疗法,收费共300万。她又涉自称过去因太常做慈善而患上末期癌症,后藉祷告获得“灵感”,集其所学整理出医癌方案,并建议病人停服癌症药物,最终两名病人离世。女负责人事后被起诉3项无牌行医罪,她否认指控受审,经审讯后被裁定罪脱。律政司周一(22日)提出上诉,司法机关显示,案件尚未排期。

女被告赵淑仪(63岁),否认于2012年11月19日至2016年2月5日,在铜锣湾广旅集团大厦娉婷国际有限公司,并非已注册、临时注册或获豁免注册,而在与陶宝富、徐剑雄及钟少琼有关的情况下,从事内科执业。

女被告赵淑仪否认无牌行医。(刘安琪摄)

官指部份证人口供模糊

区院法官钟伟强裁决时指,两名离世事主陶宝富及徐剑雄的家属作供时,明显对事件细节的记忆模糊,而且徐妻大部份证供都是从丈夫口中得知。另一名事主钟少琼亲自接受治疗,其证供属第一身经历,她指称赵曾要求她停服甲状腺药,但两人之间的讯息和有关医院报告均不曾提及,法官难以依赖她的证供作出对赵不利的推论。

认为控方证案时把规管演绎太广

钟官亦指涉案条例应只限于规管西方医学或西医治疗,但未有定义何谓“西医”,另有中医等8类疗法获豁免。但控方指称“非中医,就是西医”,故“非中医”亦受规管。钟官认为控方演绎太过广阔,因条例并非只豁免中医疗法。假如控方说法成立,理应传召一名中医专家讲述为何被告提供的治疗属“非中医”类别,而非传召西医专家作供。

案件编号:CACC1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