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警涉袭击及诬告露宿者案 全部被告不出庭自辩 4.30作结案陈词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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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警员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园进行反毒品行动时,涉砸烂露宿者的家当,和诬蔑露宿者藏毒等,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10罪。案件今(29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所有被告均决定不出庭自辩,法官把案押后至4月30日作结案陈词。

六男二女被告及各人的指控。(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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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为:郭展升(31岁男警)、韩廷光(29岁男警)、梁飞鹏(29岁男警)、庞隽诗(29岁女警)、林华嘉(44岁男警长)、莫志成(25岁男警)、尹栢诗(25岁女警)及陈守业(27岁男警)。 他们全部共被控10项罪名,包括5项妨碍司法公正、2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1项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2项刑事毁坏罪。

控方案情共涉两次事件,分别于2020年2月4日和24日发生。就2月4日的事件,首、三和八被告涉袭击越南籍露宿者阮文山,另外第五至七被告涉诬陷另一名越南藉露宿者“阿十”藏毒。24日的事件则指称,首被告毁坏阮等人的物品。另多名被告涉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阿十”曾被控毒品相关控罪,他去世后,控罪撤销。

案件编号:DCCC12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