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住满公屋10年居民4月开始申报财产 房署研需报非本地资产
撰文: 郭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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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署署长罗淑佩接受报章访问时表示,截至上年12月,已收回共2,100个滥用公屋单位,今年则有望收回逾2,200个单位。罗淑佩又指,房署最快于第一季公布新措施,并正研究查核公屋住户的内地及海外资产申报;而新一轮的物业及居住情况申报,则会在4月1日开始,涉及约25万户住满10年的公屋租户。
首轮申报200户主动交回公屋单位
罗淑佩接受《大公报》称,去年10月起收紧公屋富户政策,要求租户每2年申报居住状况,以及申报是否在本港持有住宅物业。首阶段收到8.8万公屋户申报,房署至今则收回8.7万份申报表,有超过200户被要求申报后,主动交回公屋单位。
46户被揭有住宅物业收迁出令
房署亦随机抽选约3万份交回的申报表进行查册,证实有46个家庭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将跟进个案并向租户发迁出通知书、检控。署方亦透过免费邮柬、网上电子表格和举报热线等方式,加强打击滥用公屋。
至于物管公司方面,罗淑佩就指,正与物管公司合作,让公司寻找怀疑违规的租户,并向署方提供资料,协助收回违规公屋,并会设帮“加分制”鼓励物管一起合作,若成功收回,则会提高物管公司的查核评分,有助将来投标房委会的管理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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