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两职员袖手旁观 官斥助长施袭风气囚4至4.5月
香港保护儿童会院舍童乐居虐儿案,事件共有34人被控虐儿罪,包括两名旁观虐儿的前员工。该两名员工早前承认合共3罪,案件今(1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王诗丽批评二人明知童乐居严禁暴力,眼见幼童受虐却麻木不仁、漠不关心,虽然两人没有直接施袭,但他们案发时袖手旁观,实则助长虐儿风气在童乐居内蔓延,令到施袭者更加肆无忌惮,任意妄为。王官认为即使本案虐儿情节并非同类案件中最为严重,法庭仍须向公众传递对虐儿行为“零容忍”的讯息,因此分别判二人入狱4个月至4个半月。
被告李慧心(52岁)承认1项虐儿罪,郑淑贞(61岁)则承认2项虐儿罪。
李见同事虐儿两手插袋无动于衷
王官判刑时指,李在同案被告庄嘉宜将2岁女童W整个人提起时,不但没有劝阻,反而两手插袋,眼见W被庄摔到地垫上且面部著地,她却视若无睹,无动于衷。至于郑在同案被告李晓仪两度拍打另一2岁女童X头部时,亦同样没有劝阻。虽然辩方声称涉案行为只属严厉管教,但王官指出受害幼童根本没有作出粗暴行为,又言虽则孩童有时或会表现顽皮,照顾者仍要控制自己。
两童仅两岁无力保护自己
王官批评两被告破坏诚信,作为成年人却欺负父母没有能力照顾的幼童,两名只得2岁受害幼童没有能力保护自己。虽则两被告并非直接施暴,惟二人袖手旁观,变相鼓励他人施袭。纵使案发历时不久,但两女童分别犹如一件物件般被人随意提起以及大力拍头,除了承受皮肉之痛,也必然感惊恐。而且当时亦有其他幼童在场,事件有机会对他们造成惊吓困扰。
兼职亦有责任照顾孩子
对于辩方声称被告只是旁观者,王官认为是淡化行为,并反驳指两被告明知童乐居守则规定所有员工必须保障幼童安全,严禁暴力行为,但眼见其他职员施袭时麻木不仁,漠不关心。其中郑虽只是兼职员工,惟她仍有责任照顾幼童,却纵容其他员工使用暴力。
法庭须传递对虐儿零容忍的讯息
王官痛斥两被告行为助长虐儿风气在童乐居内蔓延,令到其他施袭者更加肆无忌惮及任意妄为。纵使本案虐儿情节并非同案中最严重,但法庭仍须向公众传递对虐儿行为“零容忍”的明确信息,加上二人案发时受薪社群,判刑需具阻吓性,以反映公众对虐儿事件的憎恨,判处社会服务令并不适宜,考虑所有因素后,判李入狱4个月,郑则监禁4个月2周。
案件编号:DCCC 846-85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