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就器官捐赠政策咨询业界 大比数反对下降捐赠器官年龄
邓桂思换肝事件中,孝顺女Michelle还欠3个月才到18岁法定器官捐赠年龄,以捐肝救母,引起社会对捐赠器官的讨论。港府今日(14日)就器官捐赠政策咨询病人组织和医学界代表。与会代表透露,80%至90%与会者都反对下降捐赠器官年龄至未成年人士;并大比数反对推行预设默许机制,担心会引起社会反弹。
由食物及卫生局主持(14日)的器官捐赠政策咨询会今午举行,邀请了病人组织和医学界代表参与,讨论活体捐赠的年龄、预设默许机制(opt-out)及交叉器官捐赠。与会的香港病人政策连线主席林志釉表示,会上30多名成员只有约3至5人认为可考虑酌情处理个别情况,例如邓桂思女儿的个案。林指,其余约30人,即80%至90%与会者都反对降低法定捐器官年龄至未成年人士,主要基于保护儿童、担心儿童受压力和不自愿捐赠。
约70%与会者反对推行预设默许机制
就主动登记(opt-in)改为预设默许机制(opt-out),另一名与会的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指,大部份的委员认为,现时的社会气氛未必是适当时机推行预设默许机制,担心可能会引起社会反感;委员又颇一致认同意现时的器官捐赠率较低,宜在现时“opt-in”制下,加强人手支援。林志釉引述,会上约70%人反对推行预设默许机制,另外约30%人虽然认同预设默许,但都了解会面对社会很大的反对声音。
交叉器官捐赠 与会者促做好资料保密
另外,医管局计划推行交叉器官捐赠,即两名愿意为家人捐肾却不脗合人士,可由两位病人的家属各自捐出肾脏予对方需要换肾的家人。香港医学会会长蔡坚医生说,会上对此“冇乜异议”。彭鸿昌说,大部份与会者原则上同意交叉捐赠计划,但有现时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要求本人声明并非在受引诱的情况下同意捐赠器官,有与会者质疑交叉捐赠计划有机会砥触法例,建议局方征询法律意见是否需要修例。林志釉则指,有与会者提出,双方家庭的资料需要保密,并需要确保没有商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