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塘混凝土厂刊声明称 无牌经营属误导 环保署反驳:依法跟进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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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油塘东源街的混凝土厂被指无牌运作,涉事的中国混凝土有限公司今日(27日)在报章刊登声明指,近日社会出现种种误解及不公平批评。该公司在声明中指控当局在标书新增以往从未出现的规定,导致该公司失去投标资格,迁厂计划泡汤,又称外界所指混凝土厂是无牌经营属误导。

环保署回应指,截至今年12月,环保署已向东源街20号混凝土厂发出共32张传票提出刑事检控;至于20号混凝土厂,当局称正搜证,会尽快将证据转交律政司考虑根据,以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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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声明中指,港府在1998年将油塘工业区用地规划由“工业”改为“综合发展区”、“住宅”及“商业”地带,因而出现目前工业设施与民居混存的情况。该公司认为问题源于当局在土地规划上欠周详,导致公司成为土地发展的受害人。

声明又指,该公司于2021年曾向当局提出将厂房迁至将军澳137区继续营运,惟当局在标书中新增以往同类竞投中从未出现的不公平规定,导致该公司丧失投标资格。

声明称对迁离现址持开放态度

声明并提及,水泥业界普遍清楚根据现行《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总筒仓容量50公吨以下生产无须持有指明工序(水泥工程)牌照。该公司声称已改变运作模式,在合法情况下进行总筒仓容量50公吨以下的生产。

不过,该公司认为港府对水泥厂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持不同看法,认为需由法庭裁定。该公司称,在未有裁定前,水泥厂被指无牌经营是误导。

中国混凝土有限公司重申,对于是否迁离现址,一直持开放态度,期望港府积极对话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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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22号厂已发32张传票提出刑事检控

环保署回应指,自上诉委员会驳回东源街22号混凝土厂有关续牌申请的上诉后,环保署一直向该厂持续执法,经调查后证实其总筒仓容量仍超越50公吨。截至今年12月,环保署已向该厂发出共32张传票提出刑事检控,控告厂方违反空气污染消减通知和无牌运作,该等检控案件正由法庭处理。

环保署亦已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以制止该混凝土厂运作造成公众滋扰,法庭正排期审理中。环保署正与律政司跟进向法庭申请尽快排期审理该等检控及禁制令案件,以尽早禁止该混凝土厂造成空气污染滋扰公众。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亦于本月13日颁下判词,指中国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混凝土)就油塘东源街22号混凝土厂是否须领取指明工序牌照营运,向环保署提出的民事申索并没有披露合理的诉讼因由,滥用法律程序,并已批准律政司的申请,剔除中国混凝土的申索,并下令中国混凝土须支付讼费。

环保署正搜证 考虑向20号混凝土厂提控

另外,空气污染管制上诉委员会于上月22日驳回油塘东源街20号混凝土厂就环保署否决其指明工序牌照续牌申请的上诉,其指明工序牌照失效后,环保署随即展开执法行动,亦已联同相关部门于11月28日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当局正搜证,会尽快将搜集得的证据转交律政司考虑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提出检控。

环保署:正着手修例

此外,环保署正着手修改《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以加大执法权力封闭违规处所,让部门未来能够更快速和有效处理类似情况。预计明年一季度可以把修例建议提交立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