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电梯意外】20日564宗超额工作 署方:不普遍 业界:夸张

撰文: 梁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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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例第618章《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于2012年取代第327章《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条例》,引入注册制度。当年全港共有68,826部自动梯及升降机,注册技工及一般工程人员5,599人,平均每组两名工程人员负责24.6部。至2016年,自动梯及升降机增加逾4,000部至64,930部,工程人员大增近三成至7,150人,人机比跌至20.7。

大幅增聘非注册技工 人机比急降

但增加的人以一般工程人员为主,2012年一般工程人员只占639人,至4年后升至1,725人,而技工只增加465人。若只计算注册技工,人机比于5年间都是介乎27至28,变化不大。一般工程人员可以是学徒或是没有牌照的机电工程人员,要在注册升降机及自动梯技工监督下才能工作。

6承办商人机比高于30

2014年43间注册承办商中,9间人机比高于30,其中5间人机比高于40。但至2016年,40间注册承办商中,有一半人机比高过20.7(含工程人员),剩下6间高于30,管理约5000部机器,只有一间达45。

机电署2014年向承办商发通告,提醒如工程人员每天需处理超过6部机,就应仔细检视,其后署长陈帆重提指引称不应处理超过6部,经传媒查询,回应指没有备存相关超额记录,及后于4月28日发通告,要求如超额便需主动汇报。

发通告后20天,机电署共收到由8间注册升降机承办商提交共564宗报告,涉及4,281部升降机及自动梯,占期间升降机及自动梯需进行定期保养工作数目约5%,其中550宗为保养7部和8部,有3宗多于10部。原因包括保养工作在同一地点/地区进行、所需保养的升降机服务楼层数目较少,以及由工程人员超时工作以完成额外工作量等,署方形容情况并不普遍。

业界倡确保保养时数

电梯业总工会理事长谢景华认为数量夸张,认为要有合理辩解,而机电署应加强监管,例如不许人手不足的承办商承接标书工作。他又指的确有从业员透过超额超时工作赚取更高薪金,因此确保保养时数90至120钟,比是否超额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