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房屋跟机谷生育 初生婴家庭排公屋两年 可升级增入住机会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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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提出,在公屋轮候推出鼓励生育措施,轮候人士有未满一岁的初生婴儿,可缩短一年轮候时间。房屋局今日(1日)宣布,过渡性房屋亦会“跟机”,调整过渡性房屋甲类租户须轮候公屋满3年的条件,让新生婴儿的家庭在轮候公屋满两年,便可由乙类“升级”为甲类,以增加入住机会。
房屋局表示,现时轮候传统公屋未满3年的家庭/人士,属过渡性房屋乙类租户,但在10月25日或之后,即《施政报告》公布当日起计,有新生婴儿的家庭,今日起可获缩减一年轮候传统公屋时间申请的要求,即轮候公屋满2年,便符合过渡性房屋甲类租户资格,申请家庭须于婴儿未满一岁前递交申请;其他申请家庭/人士则维持现有要求(即已轮候传统公屋满三年),方符合甲类租户资格。
当局指,期望新措施能帮助有需要的新生婴儿家庭加快脱困和更好生活。
根据过渡性房屋的营运规定,营运机构须将项目内不少于80%的单位供甲类租户入住,但可按其服务特色,自行订定其申请对象的细节准则,并预留不多于20%单位予其他类别的申请者(即“乙类租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