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暂117宗滥收水费举报逾七成未能提控 发展局正修例加强执法
为打击不良业主向租户滥收水费,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的《2023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草案》,已于上月中刊宪。水务署截至10月底,接获117宗怀疑滥收水费的举报,当中七成个案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提出检控,是以修例朝多方面提升执法效能和阻吓力,包括新增水务监督权力,就怀疑滥收水费个案,强制涉事人提交资料,不遵从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限期后未交齐资料将逐日额外罚款最高1,000元等。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今日(26日)在网志表示,早前向立法会提交《2023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草案》,以提升打击滥收水费的执法效能及阻吓力,该草案10月中刊宪,期望年底前完成立法程序。
首十个月接117宗举报 仅13宗定罪
水务署截至上月底,共接获117宗怀疑滥收水费的举报,其中十多宗仍在调查阶段,另有13宗已成功定罪,罚款介乎1,000元至5,000元。余下大约80多个个案(约占总数72.6%),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提出检控。因此局方建议就《水务设施条例》及《水务设施规例》作出多项修订,包括新增提供任何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3个月。
上述条例及规例,均没赋予水务监督权力,就怀疑滥收水费个案强制涉事人提交资料,令搜证和调查出现困难。是次修订,赋予水务监督要求有关人士(例如业主和其代理人等),提交如租约、水费的收据或付款纪录等资料的权力。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不遵从有关要求,即属违法,建议罚款最高10,000元,并在指定限期后仍未提交所需资料,往后每天额外罚款最高1,000元。
提交虚假或误导文件 建议判处监禁3个月
局方又建议订立新罪行,规定任何人明知而罔顾后果地,向水务监督提供任何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或文件,即属犯罪,可处以罚款最高10,000元及监禁最高3个月。
此外,建议将滥收水费个案的罚则提升至两级制,首次被定罪的最高罚款为原来的10,000元,其后再被定罪的最高罚款为25,000元。以及新增条文,令被裁定滥收水费的人士须退还多收金额。
已为㓥房安装315个独立水表
水务署2021年为㓥房户推出“分间单位安装独立水表计划”,截至上月底,收到194宗申请,其中123宗获批,共安装315个独立水表。同时引入近距离无线抄读水表,让抄表员在单位外使用仪器直接读取水表读数,数据会自动传入系统,解决㓥房难以用人手抄读的问题。
网志中引述㓥房租户高先生表示,安装独立水表后,减少水费开支,令基层市民不用担心高昂水费而不敢用水。
水务署联同差饷物业估价署、房屋局等跨部门联合行动,截至上月底,已造访或巡查约6, 250个㓥房单位,了解㓥房租户有否被滥收水费,同时宣传有关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