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及17岁少年贩运110公斤液态K仔 认罪囚14年4月及16年
海关前年在机场检查一个从巴基斯坦寄出的659樽“玫瑰水”,发现当中136樽含有约110公斤液态K仔,市值逾739万。14岁少年涉收酬协助交收包裹但被截获,并答应向海关提供协助。海关伪装成14岁少年运毒,从而截获到场交收的另一17岁少年。两少年今(22日)于高等法院承认串谋贩毒,法官指两被告角色相对次要,案发时亦未成年,但本案涉及跨境犯罪等加刑因素,分别判2人入狱14年4个月及16年。
首被告邝溢东(案发时14)及次被告石耀明(案发时17岁),被控于2021年7月27日至翌日在香港串谋和其他人贩运危险药物,即氯胺酮。庭上透露,首被告在本案获保释期间曾犯另一宗贩毒案,被判入教导所。
海关在玫瑰水内发现可疑黄色液体
案情指,一名林姓男子于2021年7月27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提取一件从巴基斯坦寄出的包裹。海关搜查包裹内有659支“玫瑰水”,当中136个玻璃樽藏有108.8公斤可疑黄色液体,经检验后证实内含12,236.46 克氯胺酮,市值约739万。包裹送址是一间物流公司,林报称是该公司司机,负责人则是“王先生”。
首被告取货时被捕
林被捕后承认参与运送工作,并称“王先生”曾指示他将包裹交给一名朱姓男子。翌日,朱著林到秀茂坪商场把包裹转交他的同事“李先生”。同日下午3时许,首被告现身秀茂坪商场,正要走向林的货车尾箱时,遭到埋伏的海关人员拘捕。
关员扮首被告交货时拘捕次被告
首被告被捕后承认参与贩运行动,收取2千元报酬,并同意协助海关。同日下午5时,他收到不知名人士来电,叫他到和丰工业中心交收包裹。海关人员遂假扮成首被告到场,次被告现身并确认他曾致电首被告要求交收。海关人员打开车尾箱,次被告确认包裹内藏55个纸箱,此时海关人员表明身份将次被告拘捕。
首被告认送货可赚2千元
首被告警诫下表示,有人指示他收酬送货,并著他到秀茂坪广场等候,但他不知道送货地址,原打算在收货后拍照认证,再召Gogovan转运货品,完事后可获2千元。
次被告担心安危拒协助海关
次被告则指他是协助男子“Box”运送包裹,完事后可获补偿车马费,但不会有额外报酬。次被告以为只是运水,并打算将包裹送往将军澳。他以担心安危为由,拒绝协助海关。
案件编号:HCCC2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