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渉721暴动 事前知悉乡事会吹大鸡 警长同意原则上违法
元朗西铁站于2019年7月21日发生白衣人袭击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和另外6人否认暴动罪受审。案件今(27日)在区域法院续,案发前曾和林卓廷通电的时任元朗警民关系组警长继续作供。他在盘问下称事前不认识被指为“白衣人”的邓英斌和“飞天南”,但当日曾收到电话称:“飞天南死咗”。就警长昨供称,案发前知悉乡事会“吹大鸡”,警长今亦同意,“吹大鸡”的说法原则上已违法,故他决定即时向上级汇报。
被告依次为林卓廷(45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七名被告及控方对他们的不同指控。(详看下图)
警长指事后不认识 案发晚收到电话称“飞天南死咗”
现已退休的警长7520昨作供时,承认案发前已元朗乡事委员会“吹大鸡”,及“有啲人番嚟保卫家园”,并在盘问下承认他现时为厦村乡其中一村的村长。
警长今续接受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师黄锦娟盘问,辩方首先问及,警长是否认识邓英斌、“飞天南”和黄四川。警长回应称事前并不认识该三人,但在721当晚曾收到电话称:“飞天南死咗”。翻查相关资料,邓为八乡河沥背村村长,和绰号为“飞天南”的吴伟南同为首宗 721 暴动案的罪成被告,黄四川则为其中一名被捕的白衣人。
指案发前收到消息 元朗居民聚集抗拒黑衣人
代表被告陈永晞的资深大律师潘熙之后盘问警长,提问指“吹大鸡”是否隐含可能有罪案发生的意思。法官陈广池闻言反驳称“唔系隐含”,而是原则上已经可以犯法。警长则表示同意,并解释指他亦是因而决定即时向上级汇报。
潘熙之后指,警长在其口供提及他在721事前已收到一些消息,称:“元朗居民聚集及抗拒黑衣人在元朗生事破坏”。潘熙提问据其收到的消息,“元朗居民”是否只是当日响应“吹大鸡”的元朗居民,警长同意。警长亦同意根据其当时收到的消息,“黑衣人”是包括当日在较早时间到其他地方游行,并于晚上返回元朗的人;及“破坏”则是指有元朗居民觉得黑衣人在元朗属于破坏份子。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