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目与女文员涉多番虚报 包括讹称困电梯及有人跳楼 押后讯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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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目和女文员涉分别向筲箕湾消防局“报假案”,包括虚报医院的火警警报被启动、有人被困于升降机内、有人要从商场跃下等。两人分别被控4项虚假火警警报及2项导致警力浪费罪,案件今(9日)在东区法院提堂。辩方申请押后案件至1月4日,以待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见。两被告准以1000元保释,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及不得与消防处队员讨论本案。

被告刘浩殷及李育菁涉多番虚报,案件在东区法院提堂。

消防队目被控3项虚报火警罪

男被告刘浩殷(45岁,消防队目),被控3项虚假火警警报罪。控罪指,被告于2023年5月17日,三度向消防处发出或致使发出明知是虚假的火警警报或其他灾难警报,即向筲箕湾消防局作出虚报,声称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的火警警报被启动;有人被困于筲箕湾一幢住宅大厦的升降机内;及声称有人要从筲箕湾一商场跃下。

另指有人图跳楼被控浪费警力罪

刘另被控一项导致警力的浪费罪,指其于同日,在香港明知而作出内容倾向于对任何人或财产的安全引起忧虑的虚报,即向筲箕湾消防局作出虚报,声称有人要从筲箕湾一商场跃下。

女被告涉虚报指有的士冒烟

女被告李育菁(34岁,文员),则被控虚假火警警报和导致警力的浪费罪。控罪指,她于同日向筲箕湾消防局作出虚报,声称你在筲箕湾亚公岩道看到一辆的土冒出烟和火花;及在香港明知而作出内容倾向于对任个人或财产的安全引起忧虑的虚报,声称你在筲箕湾亚公岩道看到一辆的土冒出烟和火花

案件编号:ESCC253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