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与司机争拗后诬告遭非礼 认报假案痛哭求情 官:喊无同情分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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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少妇去年6月搭乘小巴时,以100元纸币付车资,事后却声称自己付了1,000元,要求司机找赎逾900元,双方发生争执,少妇声称召丈夫到场殴打对方。其后她又不满司机报警,声称遭司机以手肘扫胸非礼,之后被揭发报假案,被控1项刑事恐吓及3项虚报有人犯罪罪。被告在庭上痛哭,不断表示“我有悔意、我会改过”,被告今日(3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个月,缓刑两年。裁判官吴蕙芳判刑时痛斥被告,“喊冇同情分,你同我醒醒定定。”

被告郑凯婷认报假案指小巴司机非礼被判缓刑。(冯家淇摄)

付一百元声称付一千求找赎

被告郑凯婷,26岁,被控一项刑事恐吓及三项虚报有人犯罪罪。案情指,去年6月5日凌晨2时许,被告在佐敦白加士街乘搭小巴,当时她以100元纸币支付16元车资,但她坚称自己支付了2张500元纸币,不满司机只找赎84元给她,要求找回984元。

指司机扫胸警即查片求证

双方发生争执,被告声言召丈夫到场殴打小巴司机,司机遂报警,被告亦报警指遭司机扫胸非礼。警方一度拘捕司机,但查看双方拍摄的片段后,证实司机并没有非礼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不满司机态度而虚报非礼案。庭上透露,被告过往曾有藏毒及打人等案底。

庭上泣不成声称内疚

被告递上亲手撰写的求情信,在庭上泣不成声,不断表示︰“我好内疚、我会改过。”现有做兼职及不再酗酒。

裁判官吴蕙芳判刑时痛斥被告:“我会信你咩?咁后生就案底累累,细个坏唔紧要,你𠵱家已经系两个女嘅阿妈,仲过啲咁嘅生活。喊冇同情分,你同我醒醒定定。”被告即回应有悔意,亦要照顾两个女儿,裁判官指:“呢个系你嘅责任,我再畀多一次机会你。”判被告入狱4个月,缓刑两年。

案件编号:KCCC342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