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报假案屈警察贪污 30岁女子被廉署起诉妨碍司法公正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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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向廉署作虚假举报,诬陷多名警务人员在处理她涉及的贩毒案时贪污,被告今日(26日)被带往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暂不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7月5日答辩。
被告为30岁黄颖芝,昨被控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以及一项交替罪名,即向廉署人员作虚假报告,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第13B(a)条。
案情指,被告去年4月17日写信给廉署,虚假指控元朗区特别职务队的警务人员就去年1月24日在天水围一间酒店搜获危险药物一案,接受贿赂而释放一名男子,并捏造证据指控她在该案件中贩运危险药物;之后于5月2日及18日告知共4名廉署调查员,她本人对有关危险药物全不知情,亦与有关药物毫无关连。而交替控罪则指,被告涉嫌于去年5月2日明知而向2名廉署调查员作出有人干犯罪行的虚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