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涉收捐款案】梁国雄上庭前叫口号 遇上黑衣马尾示威男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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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涉未向立法会申报曾收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25万元捐款,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今(5日)于区域法院正式开审。开庭前,有市民到区域法院外示威,指责梁国雄涉嫌知法犯法,收受黑金;梁的支持者则高举“欲加之罪,可患无辞”等纸牌。
被告梁国雄,六十岁,今庭上否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控罪指,梁国雄身为立法会议员,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向立法会隐瞒他于2012年5月22日,透过Mark Simon从黎智英接受一笔25万元的款项。
案件编号:DCCC54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