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社协料三成㓥房不符最低标准 基层:所有㓥房都系劣质
施政报告2023提出成立“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以10个月时间作深入调研,就㓥房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取缔不合最低标准㓥房方法、防止不合最低标准㓥房再增加等目标提出建议。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今日(29日)回应指,全港约有11万个㓥房单位,涉及约24.8万人居住,按现时政府的最低标准推算,有3成单位不符标准。建议政府以两年时间,登记㓥房工作,并在调研住屋标准定义时必须清晰,同时亦需要安置政策及租金管制等配套支援。有㓥房居民直言:“定义系边?我个人觉得所有㓥房都系劣质,无话好与坏,住得㓥房都系劣质!”
特首李家超日前公布新一份施政报告,将成立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由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任组长、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任副组长,以10个月时间作深入调研,就㓥房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取缔不合最低标准㓥房方法、防止不合最低标准㓥房再增加等目标提出解决方案,包括所需的行政和立法建议。
香港社区组织协今日(29日)举行记者会指,欢迎相关政策,但强调政府一定要配合妥善的安置安排,否则只会令㓥房问题更加严重或令㓥房租金上升。
社协认为,当局调研“最低标准”的定义时,除了建筑物的安全性,亦要考虑到单位的宜居性和住户负担能力,政府应先行定义㓥房最低标准,针对定期识别低于标准的㓥房单位,以立法方式作出相应行动及取缔时间表。
社协建议政府用两年时间,先做立法及全港㓥房登记工作,等待简约公屋及过渡性房屋合共5万单位齐备,再加上公屋供应量增加、起始租金立法及房屋署的现金津贴配套下,务须在 5 年内,全面展开取缔笼屋、板间房及㓥房工作,助基层住户脱离恶劣环境,最终全面取缔分间楼宇单位。
统计处于2021年发表人口普查的《主题性报告:居于分间楼宇单位人士》,惟数字未包括笼屋床位、板间房等,同年3月的时任运输及房屋局于发表“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报告。社协从中得出,2020年全港㓥房单位数目有11万个,社协估计涉及住户13.9万户,以及涉及24.8万人。
社协表示,参考香港公共房屋的编配、挤迫户标准及联合国对适切居所标准,未来的“㓥房最低标准”,其实亦应该是在香港最低的住屋标准;为加强约束力,标准亦应以立法方式规管;日后任何住屋单位,只是在以下居住面积、居住高度、单位设备、通风设施、建筑安全、租金水平、楼宇管理等9项情况中,出现其中3项情况,即可定义为不符合“法定最低住屋标准”的劣质住房单位;以目前全港近11万户㓥房推算及前线观察,估计全港约三成的㓥房单位并不符合“最低住屋标准”。
居住在不足50呎㓥房的李先生表示,政府仍未解决公屋问题、露宿者问题,就想处理㓥房问题,批政府没有妥善的安置安排。他称,“而家连公屋基本嘅嘢都搞唔掂,你就就去搞㓥房,呢啲人无地方住咁点?露宿者之家㗎啦㖞。有无足够房屋去做呢样嘢?变相令呢班人无地方住”。
他又质疑,如果政府把㓥房分为“劣质”以及“优质”,业主把㓥房改建成“优质”,只会变相加租。他又批,曾有官员提出无窗的㓥房就为劣质,但他现时住的单位的窗对正后巷,一开就会有老鼠、曱甴爬入屋,“定义喺边?我个人觉得所有㓥房都系劣质,无话好与坏,住得㓥房都系劣质。”
一家三口住在尖沙咀㓥房的李先生指,现时居住环境十分细,没有储物空间,女儿的活动空间只有碌架床。他指,自2010年起轮候公屋,房委会每年均以不同理由拒绝申请,今年在社工协助下申请成功。他欢迎相关政策,但希望政府有适当的安置安排,例如,让㓥房户加快入住公屋。
社协副主任施丽珊表示,90年代政府推出的床位寓所条例政策,淘汰极差的笼屋,但条例宽松将应禁止的笼屋合法化,又不保证居民有安置,结果只有几百名笼屋居民安置到单身人士宿舍,其他成千上万的笼屋居民只是由被关闭的笼屋搬往非法笼屋,租户的住屋环境无改善。
她指,若解决㓥房问题并没有提出安置处理,就会重复90年代提出解决笼屋问题时的景况,令㓥房问题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