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陈凯港借贷2600万涉欺诈 陈及前同袍被告被裁定表证成立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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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海港Sir”的警司陈凯港涉串谋男商人隐瞒其警司身份,向两间本地银行诈骗逾2600万元按揭贷款案,今(25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法官裁定两被告表证成立。除了陈凯港会传召笔迹专家外,两被告均不会自辩和传召辩方证人,案件押后至下周一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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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凯港(50岁)及汪浩毅(49岁,商人),同被控两项欺诈罪。

首控罪指,两名被告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至 11 月 4 日,藉隐瞒陈凯港为警司;或藉虚假地向东亚银行表示陈于 2019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受雇于“出众资本有限公司”并受薪,意图籍诈骗而诱使东亚作出作为或遗漏,从而导致陈获益,即一笔 2,154.9 万元贷款的一部份。

次控罪指,两人于同年 5 月 17 日与 12 月 27 日,连同陈凯俊藉隐瞒陈凯港为警司;及藉虚假地向华侨永亨信用财务表示,陈凯港及陈凯俊分别于 2019 年 9 月至 11 月至 11 月至 12 月间,受雇于“出众资本有限公司”及“新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并受薪,意图藉诈骗,而诱使华侨永亨作出作为或遗漏,从而导致陈凯港及陈凯俊获益,即一笔480 万元贷款的一部份。

案件编号:案件编号:DCCC 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