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Sir陈凯港涉欺诈2600万按揭 申请未提是警司 花红报作月薪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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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海港Sir”的警司陈凯港,涉嫌与一名前警务总督察从转职商人的男子串谋,指他们在向银行申请逾2600万按揭时,未有透露陈是警司,而是指陈是一间公司的总经理,并有每月支取24.5万元薪金,借得的款项用以偿还债务。两人否认欺诈罪,案件今(10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透露,两名被告曾同期于1995年接受见习督察的训练。陈警诫下称他找人代办按揭申请,不知呈上过什么文件,他又称曾叫同案被告不要把他收取的24.5万花红,写成薪金,惟对方称不谙电脑。

被告陈凯港(50岁)及汪浩毅(49岁,商人),同被控两项欺诈罪。

被告陈凯港案发时是一名警司。(刘安琪摄)

陈凯港在大埔及东涌均拥有物业

控方案情指,陈凯港案发期间任职警司,每月薪金连津贴约港币15万元。陈凯港名下持有两个物业,分别是单独持有的大埔海景山庄物业 ,及和弟弟陈凯俊联权拥有的东涌蓝天海岸物业。

申请转按大埔物业文件未透露是警司

2019年7月初,陈凯港经地产代理梁浩贤,向东亚银行申请将大埔的物业转按。陈凯港其后提供的贷款的申请文件,但未提及他是警司,他在文件上申报其职位为出众资本公司的总经理,月薪24.5万元,东亚银行向陈凯港批出约2154万转按贷款。陈凯港使用该笔款项分偿还三笔大埔物业按揭及律师楼费用后,余额存入其银行户口。

“海港sir”陈凯港在大埔“海景山庄”拥有独立屋物业。(王海图摄)

东涌物业作申请同样只报称是总经理

陈凯港之后向华侨永亨就其东涌物业作按揭套现申请,他在其申请文件中,同样未提及他是警司,而是出众资本的总经理,并附上出众资本发出的就业证明书,和10月及11月的银行综合月结单,显示一笔来自出众资本的约24.5万转帐存款。

贷款部份用来偿还信用卡债务

陈凯港的弟弟亦申报出任出众资本销售经理,后又改称在新凯国际的贸易经理,月入约11万元,并有一张由出众资本发出,由汪浩毅签署,背面批注为薪金的支票影像。陈凯港后来按要求偿还了信用卡债务后,华侨永亨向两人批出480万按揭套现贷款。陈凯港将部份贷款以支票形式偿还另一笔债务。

陈凯港是出众资本股东获季度分红

陈凯港于2021年5月25日被捕,警方调查发现他是英属处女群岛出众资本的股东,并有权获得不少于22.5万元的季度分红。陈凯港警诫下称,他不清楚协助其申请东亚银行贷款的代理提交了什么文件,亦未有签署该申请表。

声称曾叫汪不要把花红写成薪金

陈凯港又称,2019件7月发现出众资本改用“自动转帐”方式向他支付投资回报,备注为“薪金”。他有要求汪不要将“花红”写为“薪金”,但汪称不谙电脑而未有更正。至于华侨财务贷款申请,陈凯港指代理人当时叫他签署的申请表是空白的。

江称因系统只提供薪金选项

汪于同年10月15日被捕,他警诫下称,他自2019年起须频繁离港,故改以“自动转帐”支付花红,又指银行网上系统只提供“薪金”一项转帐选项。汪称对陈凯港的两次贷款不知情,该张宣称由出众资本发出的就业证明文件,亦非由出众资本发出。

两被告同期接受见习督察训练

警方调查发现,汪浩毅于2007年之前一直任职香港警务处总督察,与陈凯港同于1995年接受见习督察训练。

案件编号:DCCC 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