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 控方呈中联办被破坏等片 指林卓廷等入元朗挑衅白衣人
元朗西铁站于2019年7月21日发生白衣人袭击事件,有人持木棍等攻击市民。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和另外6人被指涉案,被控一项暴动罪。由于控方申请把两段新闻片段呈堂,片段显示案发当天多区发生冲突,辩方反对,认为与案件无关,案件今(16日)在区域法院处理该争议。控方强调,被告明知案发日各区发生大规模冲突,仍“专程”到元朗,挑衅宣称要保卫家园的白衣人,强调片段有助法庭理解各被告到元朗站的目的,与案有关。法官陈广池听取陈词后,认为片段有关连性,批准片段呈堂。案件押后至本周三,处理控方开案陈词。
林卓廷答辩时称:我没有暴动
被告依次为林卓廷(45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各被告答辩时,林卓廷庭上称:“我没有暴动,我不认罪”。法官提醒各被告只需回答认罪或不认罪,并说:“唔好讲其他。”7名被告陆续表示不认罪。
要求呈上中联办外被破坏等片段
控方其后就片段是否可呈堂陈词,指涉案两段片段是从YouTube下戴的新闻片段,片段显示2019年7月21日于香港多区,尤其是港岛区,发生多宗社会事件,包括中联办外的破坏社会安宁行为,警方动用不少警力。控方指,相关片段有助法庭了解案件的背景。
大部份被告均非居住元朗
控方亦指,本案控罪所指的关键时段,为21日晚上10时45分至11时03分,即7名被告和他人士开始在元朗站大堂集结,至他们离开大堂前往上层月台或其他地方。控方指,本案大部份被告并非居住元朗,部份被告乘搭港铁到元朗,入闸地点包括中环、湾仔、铜锣湾和尖沙咀。
同日晚上,中上环亦有冲突,中联办外亦曾被破坏。(详看下图)
指被告选择警力紧张时段入元朗
同时,元朗很多区内人士连日表示保卫家园,并会穿上白衣作为象征。各被告选择在此警力紧张的时段,由市区远走至元朗,向宣称要保卫家园的白衣人士作出挑衅。
警方曾劝林不要去元朗
此外,林卓廷为时任立法价讲员,于21日晚上约10时许致电一名元朗警民关系科警长,查问是否有足够警力,该警长未有提供资料,但劝告林不要前往元朗,避免火上加油。
片段包括民阵游行及上环冲突
控方强调,相关片段构成环境证供,两段片段虽不能直接指控7名被告,但和案件相关。
庭上播放该些片段,报道包括21日下午民阵举行的游行、上环的警民冲突和警员在元朗南边围外戒备等。
2019年7月21日元朗发生白衣人袭击市民事件。(资料图片)
辩方认为片段与本案无关
辩方陈词时指,片段和本案并不相关,指各被告面对的控罪是元朗西铁站参与暴动,看不到控方所指的“大环境”,如何协助法庭处理本案。辩方又指,控方的做法是渔翁撒网 ,“放好多嘢出嚟”,由法官考虑是否有证据价值,甚至成为入罪的基础。
官称不能因案件在元朗而不考虑其他区的事
陈官听取陈词后,指法庭处理案件时,不可抽离现实,不能因案件在元朗发生,而不考虑同日其他地区发生的事,而片段亦客观纪录当时发生的事件。法官为片段有关连性,批准片段呈堂。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