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辩方律师:有被告被捕后遭警员脱光衣物拳打脚踢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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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骚乱,10 名涉嫌有份与的示威者,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损坏等罪名,案件原于区域法院审理,由于涉及多名被告及证物,案件
今(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科技法庭开审。其中9名被告否认大部份罪名,其中8人并会争议警诫供辞。有辩方律师透露,有被告被脱光衣物被打迫招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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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名被告分别为:莫嘉涛(18 岁)、钟志华(30 岁)、何锦森(37 岁)、霍廷昊(23 岁)、陈和祥(70 岁)、邓敬宗(27岁)、李卓轩(19 岁)、林永旺(22 岁)、叶梓丰(17 岁)及吴挺恺(25 岁),他们分别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损坏等控罪。
其中莫嘉涛今早承认一项袭警罪,吴挺恺明天才答辩,邓敬宗不会就警诫供词及证物提出争议。
除邓及吴外,其余被告对控方列的证物片段、警诫供词及录影会面均会提出反对。
律师指有被告曾被脱光衣服殴打
代表被告李卓轩的律师指,负责调查的警员未有告诉李会被检控那一罪行,李被带到报案室后,警员曾对李说:“好玩唔玩玩掷砖。”被告否认,但辩方指警员未有理会,更叫李:“唔好搞咁多,唔好嘥阿sir时间,阻住阿sir收工。”又指说:“帮佢写好啲(口供),写你帮手执砖,最多感化啫。”律师指,李惊恐下签署口供,故反对有关证物呈堂。
被告叶梓丰则指曾被数名警员脱光衣物及拳打脚踢,迫他作出招认。
而被控一项暴动罪及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的被告吴挺恺,则拟会认罪,故至明天才答辩。案中唯一女被告李倩怡,17岁,弃保潜逃,法已颁下通缉令。
案件押后至明天续审。
案件编号:DCCC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