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10被告涉参与暴动被控 1被告先认其中一项袭警罪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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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名涉嫌参与去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旺角大冲突的示威者,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损坏等罪名,案件今(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科技法庭开审,其中第一被告今承认一项袭警罪,但否认其余3项暴动及刑毁罪,其他被告则否认暴动及袭警罪。

被告何锦森否认全部控罪。(梁芷君摄)

10 名被告分别为莫嘉涛(18 岁)、钟志华(30 岁)、何锦森(37 岁)、霍廷昊(23 岁)、陈和祥(70 岁)、邓敬宗(27岁)、李卓轩(19 岁)、林永旺(22 岁)、叶梓丰(17 岁)及吴挺恺(25 岁),他们分别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损坏等控罪。

其中第一被告莫嘉涛承认1项袭警罪,但否认3项暴动及1项袭警罪。

部份被告举伞离庭。(梁芷君摄)

案情指,去年2月6日凌晨5时,警员在弥敦道及豉油街交界组成防线,对峙期间有人向警方防线投掷砖块及石块。首被告期间向警员黄永浩投掷樽型物品,但只击中黄身前的铁马,发出巨响,其他警员见状即上前制止。

案件编号:DCCC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