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前副教授杨霖龙涉欺诈 旧生认愚眛听命恩师犯案 认罪囚28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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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前兼任副教授杨霖龙为科大采购物品时,涉隐瞒他及一名旧生在两间供应公司的利益,遭廉政公署拘控欺诈,杨后来潜逃被通缉。旧生则于今(11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域法院)认罪11项罪名,旧生求情时称,他在科大求学时,曾得杨的提携和教导,视杨为父亲,他把案中得益都给了杨。被告把家人安顿后,即回港认罪面对过错,求情时称因愚眛和忠诚地听命于杨,才会犯下本案。法官郑纪航不接纳其说法,又指被告拥有博士学位等高学历,却不分是非对错,判他入狱28个月。

被告杨兆安,承认1项串谋诈骗和10项欺诈罪,指他于2011年至2019年期间,在17项招标及采购活动中,隐瞒杨与供应商之间的权益。

被告杨兆安曾在科技大学读书,他称期间曾获兼任副教授杨霖龙教导及提携。

曾在科大就读 拥有博士学位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先在科大修读化学学士,和环境与科学硕士毕业,其后又修读神学硕士和工商管理博士。被告患有重性抑郁,在英国安顿好妻儿后回港面对过错,未有如他的老师杨霖龙那样逃之夭夭。被告把他在案中得益都给了杨,他更无偿地将公司的一切给了其他仍要继续生活的员工。

杨霖龙在科大任拨款开支管制主任

案情指,香港科大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是科技大学的全资附属公司,为科大的研究提供商业化及开发途径。杨霖龙案发时为环境学部及化学系的兼任副教授,并就其研究工作拨款担任开支预算管制主任。

被告在两涉案公司均有股份

骏科于2012年在香港注册成立,主要业务是为实验室及医院供应医疗用品。;另外,高准检验及检测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主要业务是提供环境测试服务。被告是骏科的股东,他与杨霖龙亦同有投资于高准,分别持有7%及36%股份。杨霖龙有参与骏科的注册事宜,并经常与被告开会商议骏科业务及发展。

杨霖龙涉案后潜逃,现正被通缉。(科技大学图片)

申请采购项目未披露杨霖龙在公司的利益

2011年12月31日,杨霖龙作为开支预算管制主任,在开支预算申请书提出,要求和核证向高准支付有关样本分析的款项,涉款1.7万元。被告与杨霖龙在该申请中,未有向科大披露杨霖龙在高准的权益,科大最后亦委聘了高准。

购买物装备称只找到骏科一个卖家

2012年10月10日,杨霖龙作为开支预算管制主任,声称要采购两块“移动式正电子扫描全身防护屏”,杨称除了骏科外,未能找到其他卖家,科大采购处处长郑杰明批准在没招标下,向骏科采购,涉款3.5万元。期间,杨霖龙曾吩咐销售经理降低报价金额,并在利益冲突中填“否”。

高准投标318万项目未申报杨有份

杨霖龙另曾九度作为开支预算管制主任或首席研究员,为科大或科大研究采购项目时,推荐包括高准在内的多间供应商投标。高准在这些采购项目的投标者声明中,就利益冲突申报均填写“否”,于最后均为投标者中的最低报价并中标。就该九项采购项目,涉及总金额为港币318万元。

杨要求被告把得益交他并视作贷款

法官判刑时重申,被告若在事件中有申报杨与公司的利益关系,即使两间公司的报价最低,也不会成为获批有关项目。辩方指被告没有得益,法官则指杨曾要求被告将所有得益视作借贷给他,又承诺高准有何问题均由杨负责,可见被告有所得益。

愚昧地听命于杨未能减轻刑责

法官另指,被告在初期已获学士学位,斥其仍不分是非对错地虚假申报。即使被告真的视杨为恩师及父亲,并愚昧和忠诚地听从杨犯错,这未能减轻其罪责。考虑到被告认罪和良好的背景,就11罪判被告入狱28个月。

案件编号:DCCC 10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