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11名被告被控暴动罪的案件 将移师西九龙法院审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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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农历年初二凌二凌晨在旺角发生的骚乱事件,其中11名涉嫌参与其中并被控暴动罪的男女,其案件今早在区域法院预审,并定于本年6月1日开审。据悉,由于案件涉及被告及律师众多,法庭为方便管理,将会把案件移师到西九龙法院的科技庭审理。

涉嫌参与去年二月旺角骚乱的示威者,很多都被控暴动罪名。(资料图片)

该案的11名被告:莫嘉涛(17岁)、李倩怡(17岁)、钟志华(30岁)、何锦森(37岁)、霍廷昊(23岁)、陈和祥(70岁)、邓敬宗(27岁)、李卓轩(19岁)、林永旺(21岁)、叶梓丰(17岁)及吴挺恺(24岁),各人被控暴动、袭击致造成警长曾家辉受身体伤害、刑事毁坏警车及袭警等共14罪。

控罪指他们在去年2月9日在旺角山东街、弥敦道、豉油街、西洋菜南街等地参与暴动及涉嫌干犯袭击等罪名。案中唯一女被告李倩怡(17岁)因缺席法庭聆讯,早前已被发拘捕令,法官会先处理余下的10名被告。

案件编号:DCCC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