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48岁母亲 涉出租何文田私楼瞒报非自住 呃800万按揭贷款
撰文: 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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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5日)公布,在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48岁任职保险代理的母亲,在2020年以998万元购入何文田一个私人住宅后,向中信银行(国际)申请八成按揭贷款,并申报与儿子自住,她其后涉嫌瞒报将物业出租,诱使银行不向她追讨800万元按揭贷款。
廉署昨日(4日)落案起诉该名买家欺诈,她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控方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黄显宁(48岁),任职保险代理,被控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998万元购入 报称与儿子同住
被告于2020年2月底,为身处海外的儿子以998万元购入何文田一个私人住宅物业。数日后,她按上述计划向中信银行(国际)(信银国际)申请八成按揭贷款,并申报该物业将由她及儿子自住。被告在按揭贷款申请表上签署声明,如该物业日后不再由她或儿子自住,她有责任即时通知信银国际。该银行于2020年6月底批准有关申请,并向被告批出一笔逾800万元贷款。
涉以月租19,000元及20,500元出租
然而,被告涉嫌于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间,先后将该物业以月租19,000元及20,500元分别租予两名租户,并没有通知信银国际该何文田物业的占用情况有所改变,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信银国际不要求被告偿还部分或全部批予她的按揭贷款,或不向她施加其他条件,包括上调利率。信银国际及按证保险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指引,银行须遵守自住物业按揭贷款的按揭成数上限规定。案发时,信银国际有参与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的按揭保险计划,可为8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自住物业提供最高八成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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