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以董事身份开户 十年前在4月内洗黑钱19亿 认罪囚6年8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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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电工约10年前以公司董事身份在银行开户,该户口并在约4个月时间内清洗黑钱约19亿元。惟户口事后并发现曾用以收取“网上情缘”事主的款项而被揭发。电工今(5日)在高等法承认项洗黑钱罪,却坚称没有参与汇款事宜。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严重,涉及的金额大,又指被告在案中的角色非轻微,有一定程度的参与,判被告监禁6年8个月。

两个户口曾清洗14亿港元及5.9千万美金

被告吴荣华,52岁。他承认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期间和他人串谋,透过两个户口清洗分别约14亿元港元和5910万元美金。

被告吴荣华在高等法院承认两项洗黑钱罪,涉款约19亿元,被判入狱6年8月。

被告以公司股东及董事身份开户

案情指,被告为鼎鸿贸易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和董事,该公司于中国银行开设港元和美元户口。港元户口和美元户口分别在在72天和50天内,经1591次和304次交易,把控罪涉款存入该户口。款项其后被提取,部份款项更在存款当天便被提取。案情亦指,涉款公司虽然报称从事成衣,但案发时根本没有生意。

被告认有赚取佣金

被告于2015年被捕,他在录影会面指一名内地亲戚因没有香港身份证,未能在港的银行开设户口,他遂替对方开户,并把网上银行户口的密码交予该亲戚。他及后又指,该户口是替其生意伙伴处理汇款,自已赚取佣金。

骗案事主存入款项惊动银行

控方又透露,事件源于一宗发生于台湾的骗案,一名“网上情缘”案的事主,曾把约3万美元款项存入被告涉案的户口,事件惊动银行后报警。控方未能确定户口其他款项涉及甚么犯罪得益。辩方求情时却称,被告并没有从事汇钱事宜。

官指被告角色并不轻微

法官判刑时指不接纳辩方说法,又指若被告没有参与其中,不会每天都查阅户口结余。虽然不知道该户口曾处理过么犯罪得益,但根据被告的说法,涉款是汇钱的生意,都是清洗黑钱的掩饰。法官认为被告的角色并不轻微,他赚取两万元人民币。考虑涉款金额大,交易次数多,判被告入狱6年8个月。

案件编号:HCCC18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