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柜强奸案 被告一项强奸 一项严重入屋犯法罪成
撰文: 陈雯慧 梁芷君
出版:更新:
男售货员涉匿藏前女友家中衣柜,伺机扑出并强奸及强迫前度口交案,女事主坚称被告当服了壮阳药,力气很大,她被迫在不同意下与被告一夜两性交及一次口交;惟被告却称当天只想劝事主回到自己身边,二人虽然曾有争执,甚至拉扯,最终都像做回朋友一样,还谈及一同去廸士尼。7男1女陪审团自中午起开始退庭商议被告面对的五项控罪,晚上八时裁定被告一项强奸,及一项严重入屋犯法罪成。案件押后至6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的创伤报告,期间须还押。
被告陈俊文,29岁,否认五项控罪,包括两项严重入屋犯法、两项强奸及一项非礼罪名,其中一项严重入屋犯法罪是交替性控罪,法官向陪审团解释交替性控罪意思,即若审团裁定被告第一项严重入屋犯法罪名成立,便毋须就第二项严重入屋犯法罪名作出裁决。
案发时二人已分手但仍有往来
案情指,被告和女事主X于2014年4月至2015年8月为情侣关系,两人相恋期间,X给予家中锁匙予被告留宿,但2015年8月两人分手后,X取回锁匙,两人仍保持性关系。2015年10月15日晚上11时半,被告在X不知情下,取了X的锁匙潜入X家中,并匿藏在女友弟弟房中的衣柜中。
翌日凌晨X打开弟弟房间衣柜发现被告,被告扑出,要求复合,X声称为了尽快消耗被告体力,不情愿下遭被告强奸,又喂被告食“帝王玛卡”壮阳药,替他口交,期间被告拍下她的裸照,之后两人睡着了。
翌日清晨两人又起争执,被告捏着X的颈部令她几乎喘不到气,而X抓着他的阴茎,又掌掴她,突大喊:“对不起,我很爱你”,被告又在她面前亮出𠝹刀,用手指在她面上比划,最后再一次强奸了她。不过被告否认强奸,并指他们当晚在自愿情况下发生性行为。
案件编号:HCCC 8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