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电话漫游投诉增 不回短讯当同意启用 帐单滞后不断缴费
外出旅游,不少人都会用数据漫游服务,消委会提醒市民要留意各式收费内容。消委会接获投诉个案,有电讯商透过短讯通知客户,如客户不回复提出反对,便会自动为其开启数据漫游,手法值得商榷。有个案的境外通话帐单滞后数个月,消费者付完费用,又再收到“震撼帐单”。不只月费用户出现问题,更有个案在购入预付式储值卡时,同时为储值卡购买365日数据漫游通行证,其后却发现两者的有效期不一样,要额外付费为预付式储值卡增值,才能继续用通行证。
消委会表示,今年港人外游复常后,接获有关漫游服务计划的争议有所上升,促商户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主动解释各种数据组合、增值服务、有效期等,让消费者按其需要自由选择服务,以减少争议。
投诉一:不回短讯即自动开启漫游
消委会今日(14日)公布最新一期《选择》月刊提到有关漫游服务计划的争议,其中个案洪先生多年前已通知A电讯商关闭其数据漫游服务,他在今年5月到内地旅行,回港后发现A电讯商和他收取了一日的数据漫游费100元。
原来,A电讯商曾在3月中旬透过短讯通知,为方便客户使用数据漫游服务,会于短讯发出的10日后为帐户自动开启,同时设置每日收费上限100元,如客户不需要此服务,需于限期前回复电讯商。洪先生当时未有为意,电讯商十日后便为他开启数据漫游服务,并以短讯作通知。
洪先生一直未有为意其数据漫游服务已开启,直至外游回港,发现被收取费用,他立即追寻因由,并要求电讯商取消其一日收费,但遭到拒绝。最后在消委会介入下,A电讯商终豁免洪先生的数据漫游费100元。
消委会指出,电讯商最合理做法是在获得消费者的同意,才更改其关于数据漫游功能的指示,直指电讯商将消费者的不回应视作接受安排的做法,十分值得商榷。
投诉二:帐单滞后分三次共付1万元漫游费
而另一个案曾在加拿大逗留数个月的方女士,在今年3月至5月期间,B电讯商分别在三期帐单向方女士收取漫游通话费,但帐单显示的收费经常滞后,3月帐单收取1月漫游通话的收费、4月帐单则收取2月的漫游通话收费,至5月的帐单仍在收取2月漫游通话的费用,前后共约约10,100元,费用一次比一次贵。
B电讯商向解释方女士,指当地供应商延迟提供漫游用量所致,方女士渐不满B电讯商帐目混乱且收费高昂,向消委会及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求助。B电讯商最终为方女士有关费用提供8折,并已应要求为其帐户关闭漫游通话及数据功能。
消委会提醒,涉及境外通话的帐单可能受制于境外电讯商而有所延误,不同电讯商就不同地域或国家每分钟的收费亦不一,消费者宜事先与其服务电讯商了解有关收费。在使用漫游通话后,亦宜将通话分钟的纪录截图,以备收到电讯商帐单时用作核对。
投诉三:买储值卡和通行证有效期不一
不用电讯商的漫游服务,同样有机会出状况。个案王小姐在C电讯商的门市购买预付式储值卡,并同时缴付280元为储值卡购买365日欧美数据漫游通行证。惟储值卡启用近半年后,她收到C电讯商电邮通知储值卡将于七日后终止,如需继续使用服务,需于限期前充值储值卡。
C电讯商向王小姐表示,储值卡和通行证两者的条款独立,有效期亦不一样,而配套的服务只能在储值卡的有效期内使用。该电讯商其后为王小姐的储值卡特别延长半年有效期。但王小姐回想,在同时购买储值卡及通行证时,店员不曾提及两者的有效期不一样,认为两者有效期不一的手法取巧,遂向消委会投诉。
C电讯商向消委会确认,有关储值卡有效期为启用起计180日,若然消费者购买365日数据漫游通行证,必须在储值卡到期日前充值,以延长储值卡有效期,否则剩余之储值额及流动电话号码会被取消。
消委会指,如因储值卡有效期较短而影响通行证的使用,电讯商应于交易时提醒消费者,消费者亦宜于选购前向电讯商了解清楚相关预付式储值卡的有效期,避免不必要纠纷。
今年首八个月接投诉1213宗
据消委会的数字,流动电话漫游服务投诉在今年首8个月共有1,213宗,高于去年同期的711宗,亦已多于去年全年接获相关投诉的总数1061宗。最高金额个案为2020年涉及3万元款项,该投诉者去西班牙旅游期间,背包连香港电话卡被别人盗走,其后发现电话卡亦被人盗用,在电讯商发出“震撼帐单”,才得悉电话卡被人盗用,然后报失。然而投诉者发现帐单上最多漫游通话纪录在报失前一日,有超过1700分钟的通话纪录,超过一日只有1,440分钟,故认为不合理。经过与电讯商交涉后,最终获退款2万元。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补充,上述1213宗投诉,635宗即占一半个案属收费争议,有25%属服务质素问题,另外有22%则属于合约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