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恒警署内向警员吐口水 官斥无疑是一种挑衅 判周入狱两星期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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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周永恒疑与妻子争执时出言恐吓,周因而被捕,他又拒配合警方打指模,更向警员吐口水。周早前承认袭警及抗拒警员罪,求情称案发时惊恐症发作,羁留期间需要求医。案件今(21日)在屯门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指,不论周案发时是否一时鲁莽,他于警署内在警员押解下向警员吐口水,无疑是一种挑衅,又批评他当时时行迳是罔顾卫生风险,判他入狱2周及罚款2千元。

周在聆讯期间一直低头,步入犯人栏前转身向旁听席的太太作出心型手势。

被告周永恒(38岁)承认于2023年4月20日,在元朗警署报案室内,抗拒正当执行职务的侦缉警员9085;并在警署报案室外袭击侦缉警员9085。他原另被控刑事恐吓其妻,获控方撤销控罪。

庭上指周志恒上庭前一天仍在吸食大麻。(叶志明 摄)

拒打指膜或受病情影响判罚款

张官判刑时指,周的首项控罪涉及抗拒警员打指模,他过往曾涉管有毒品及普通袭击,理应清楚知道打指模是必须程序,案发时却不止一次激烈反抗,但相信他的惊恐症病情可解释其过激行为,这项控罪可以罚款了事,判罚2千元。

吐口水有传播病毒风险

至于第二项控罪涉及吐口水袭警,张官认为情况截然不同,当时周拒绝打指模事件已过两小时,应有足够时间冷静情绪,亦知道将被安排入院,从闭路电视片段可见,周当时表现平静,没有受到挑衅,却无故向警员吐口水。张官批评,不论周是否如辩方律师所说般一时冲动,其行为亦无疑是挑衅警权。再者,众所周知口水存在传播病毒风险,周当时近距离向警员吐口水,实属罔顾卫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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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恐吓妻子被捕

案情指,案发前数天,周因恐吓妻子被捕,期间他要求送院治理。及至案发当日,周再被带返警署,涉案警员要求他去打指模,周在警员多次警告下仍拒绝配合,因而再次被捕。其后,周又再次要求送院,获安排坐担架床离开警署,他途径报案室时,向该名要求他打指模的警员吐口水。

求情称不时会惊恐症发作

辩方求情指,周去年底接受脑肿瘤切除手术,自此不时会惊恐症发作,需到精神科中心治疗。案件源于周与妻有情绪病,警员却直接带他打指模,他认为打指模即代表他有罪,因此感到委屈。周最终由4名警员擡入指模房,其后被擡离房间时,向值日官投诉被警员袭击,因而再被送院,沿途见到该警员,一时“火遮眼”便向他吐口水。

案件编号:TMCC8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