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前生意伙伴及其妻资料兼负评 44岁男涉违起底罪被私隐署拘捕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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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专员公署今(7日)公布,拘捕一名44岁男子,疑因与生意伙伴发生金钱纠纷,未经同意下在社交平台披露男事主及其妻子居住地点及相片,并作出负面评论,涉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被捕人与男事主曾为生意伙伴 后发生金钱纠纷
私隐专员公署表示,今日在新界区拘捕一名44岁中国籍男子涉向一对夫妇“起底”,而被捕人与男事主曾为生意伙伴,其后发生金钱纠纷。
涉发布四条男事主及其妻子个人资料讯息 包括部份姓名、地址及合照
案情指,有人今年6月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的个人帐户内,先后发布了四条男事主以及其妻子的个人资料的讯息,包括二人的部份中文姓名、居住地点及二人的合照,并对二人作出负面的评论。
公署称,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经两名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二人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第64(3A)条的规定。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公署提醒市民,不应因为金钱纠纷而将他人“起底”,“起底”无助解决任何问题,相反往往只会使冲突升级;“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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