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专员公署拘36岁男子 涉网上公开前女友人资料及负评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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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布,今日(29日)在港岛区拘捕一名36岁男子,他涉嫌在社交媒体平台的公开讨论群组,未经当事人同意下发布其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电话、住址及样貌等,并作出负面评论。被捕人士获准保释。

私隐专员公署表示,被捕男子涉嫌在未经朋友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第64(3A)条的规定。

公署指出,被捕人士曾与女事主是朋友,于2022年7月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的公开讨论群组内,先后发布了三条包含女事主个人资料的讯息,并对女事主作出负面的评论。女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别名、年龄、手提电话号码、居住屋苑及大厦名称、曾就读中学名称、曾任职公司名称、过往工作经验,以及一张女事主在社交媒体平台帐户的截图,当中载有她的容貌。

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公署指会继续调查案件。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不应因为私人恩怨而将他人“起底”,“起底”无助解决任何问题,相反往往只会使冲突升级。再者,“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