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兰两年处理逾千项未经同意发布私密影像 促私隐署积极协助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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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危机中心“风雨兰”呼吁私隐专员公署更新“个人资料”定义,以更积极方式协助未经同意遭发布私密影像的受害人,并建议公署不时审视及公开涉及私密影像的投诉数字,同时以其资源针对问题泛滥的网络平台作主动调查及检视,以助社会了解相关情况。
风雨兰指在最近两个服务年度(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共处理 646 个影像性暴力相关求助个案,并跟进了当中 1,342 项未经同意下被发布的私密影像,成功移除当中 89% 内容。
部份社交平台附有个人资料及捏造故事内容
风雨兰资深倡议主任简敏棋指:“观乎‘连登’、‘Telegram’等一些影像性暴力内容泛滥的社交平台,‘下架支援’在处理上的确存在挑战。以Telegram为例,相关讨论群组的讯息经常会附带著内容农场网站连结,内容农场的文章除了有流出的私密照,同时附有当事人的个人资料以及捏造的故事内容。这些群组中亦有多个附属群组,同一讯息会被散播至多个群组,增加下架难度。这些平台虽然设有守则及投诉渠道,但未能有效回应和处理下架要求。”
风雨兰发现,不少个案曾考虑向个人私隐专员公署求助,情况反映当事人以至公众均认为私密影像属“个人资料”。惟私隐公署按其现时定义下,如发布私密影像的同时未有其他资料被披露,即使影像涉及容貌,亦难以按相关法例跟进。
私隐专员公署回应称,若私密影像可供识辨身份,可构成《私隐条例》下的“个人资料”。署方会作出网上巡查,跟进涉及发布私密影像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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