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涉性侵继孙女 事主X指母亲间会裸睡 被告会在房门看其母
装修工涉多番强奸和非礼继孙女,案件今(16日)在高等法院续审,事主X继续作供。她在录影会面中提及,其母偶尔睡觉时会不穿衣服或睡衣,她曾见被告看著其母入睡。X对被告的行为感不悦,曾写上“不要看妈妈了”的纸张贴在母亲房门,被告见到纸条会发怒。
被告S. H. S.,69岁,被控于2012年5月至2016年8月在观塘某单位,两次强奸和三次非礼X,X于案发时介乎6至10岁。
被告见字条回房说粗言秽语
控方今早继续播放X于2021年录取的会面纪录,她称其母亲Y入睡时,被告途经房间时会看著X母。X又说,她的母亲偶尔睡觉时会不穿衣服或睡衣。X不喜欢被告看著其母亲,她见到时会怒视被告,亦曾把写有“不要看妈妈了”的纸张贴在母亲房门,被告见到纸张后感愤怒,并在他自己的房间说粗言秽语。
母亲以为X未清洁好下体
X又提到遭被告强奸后,下体红肿并感到痛楚。她曾告知母亲她的下体红肿,母亲有替她涂上凡士林。由于她当时刚学习独立洗澡,母亲以为X洗澡时未有清洁好令下体红肿。
不想继父知事件因被告是其父亲
辩方盘问X时问她有否把事件告知他人。X称她小学毕业后,向母亲讲及事件,但表达得含糊,并不具体,没有讲及性侵过程。当时母亲饮酒,意识不清醒。她又透露继父也关心她,但X不想继父得知事件,并解释说:“始终呢个喺佢老豆。”
会尽量不让妹妹与被告独处
辩方又问X,被告或对她的胞妹做出相同行为,有否就此警告母亲,又指根据X在会面的说法,被告曾侵犯她,又变态地看著她的母亲。X回应说,她曾向母亲表示避免妹妹和被告有身体接触。此外,若她见到妹妹和被告在同一场合,便会著妹妹走近她身边,不让妹妹和被告单独相处。辩方又向X指出,被告并无性侵她,X不同意说法。
怕母不能接受未告知性侵事件
X作供时指,有数次曾想把性侵事件告知母亲,惟她担心母亲得知事件后不能接受,或会和继父离婚,她和母亲便要相依为命。
辩方质疑X与被告合照未露不快
辩方呈上多张X和家人的照片,当时X指称的性侵事件已发生,但照片中被告在X附近,X未有面露不快。X解释拍照时当然要表现高兴,又指不能单凭拍照的一刻,决定她是否惊被告。
辩方最后道出其案情,指被告没有把阳具插入X的下体,或指插X的肛门,被告亦没有X面前自渎。X均表示不同意。
案件编号:HCCC84/2023